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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话说:加大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点执法检查力度
http://www.sun0769.com 东莞阳光网 2021-03-12 11:03

【导语】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商家不得向未成年人售烟,但中小学校周边这些商户该怎么监管呢?对于烟草销售和管控市民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呢?看看今天的“市民有话说”。

【正文】近年来,东莞市烟草专卖局多次联合市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全市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点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周边卷烟持证零售户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以及是否在中小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存在无证经营卷烟的行为。

【采访】市民:“有些(店铺)会跟青少年说,这个是烟草成年人的东西,生活的用品,青少年不应该去吸,有时候没察觉到有这个牌子。”

【采访】市民:“商铺在做这种告知方面,你觉得落实的效果是怎么样,不太行吧,未成年买还是可以买的,不是那么强势不让你买。”

【采访】市民:“如果监管的话,你投诉我,不知道是以怎么样的一个方式去罚的,我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去怎么罚。”

【正文】如何不让青少年轻易买到卷烟?市民就建议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卷烟持证商户经营行为,督导商户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加快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媒体及公众广泛参与监督的常态化机制。

【采访】市民:“特别是学校周边的商铺,他们有警惕,最好就是做一个牌子在显眼的位置提示一下那些学生。”

【采访】市民:“要有惩罚的制度,如果你光说他认为没这关系,你来了我就做,我们的素质提高,前期还是要有一些惩罚的力度,还有是经常性的督促检查。”

【回复】根据《市民有话说》中听众反映的加大中小学周边卷烟零售点执法检查力度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履行控烟履约职责,联合市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卷烟零售点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整治中小学校周边卷烟持证零售户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志和在中小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无证经营卷烟的行为,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和电子烟,取得良好成效。其中,有部分商户涉嫌在中小学校周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关职能部门已经进行立案查处。这些都是我局在主动履职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做出的努力。

我局再次呼吁广大卷烟零售户,一定要遵纪守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绝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和电子烟。我局也将继续加大中小学校附近卷烟零售点执法检查的力度,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权益。

 

来源:东莞阳光网  编辑:直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