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科技工作与我市广大企业发展息息相关,对我市打造国家创新型城市起着关键作用。随着我市大力推动“创新+产业”紧密结合、整体提升,广大企业需求发生哪些变化?来看看今天的市民有话说。
【正文】位于万江的这一家从事轨道交通装备在线检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于当前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申请条件提出了新需求。
【采访】东莞市诺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董辉:“市里面就给了一个(申请)标准,是300万以上的那个固定资产投入,接下来看能否在审计和固定资产方面,能否给出适当的那个限度比较宽一些,或者是能够和其他的高校像东莞理工学院,一起联合申报。”
【回复】为了推动我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我局已制定并拟出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研发机构建设资助管理办法》,预计到2025年,我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规模将从现有的284家提高到1000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定将实行“门槛制”,符合基本条件的即可认定,认定条件会适当放宽(具体申报条件请关注申报指南),原则上运行两年后对其研发人员、研发设备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实行“考核资助”,引导鼓励研发机构持续加强研发方面的投入;同时,我市研发机构认定鼓励产学研、上下游企业单位联合申报,共同助力研发机构建设,提升研发能力。
【正文】像诺丽电子这样的自主研发型企业,需要对研发有长期、持续的投入,才能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企业还希望科技部门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精准帮扶。
【采访】东莞市诺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董辉:“目前科技部门除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外,请问一下还会出台哪些新政精准的帮扶企业。”
【回复】我局全力支持创新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同时也会陆续出台新的扶持政策,提高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
一、在支持企业研发活动创新方面
1.已经出台《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对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给予300-500万元资助。对承担国家、省重点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2.准备出台《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一是对研发投入增量超过100万的按增量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二是对首次有研发投入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在培育创新型企业方面
1.已经出台《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重点在“研发投入、科技活动、用房、高企晋级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对百强创新型企业的研发投入补助每年最高可达100万元、对瞪羚企业的研发投入每年最高可达50万元。二是对备案同意的境内外科技展览会,给予百强、瞪羚展位费、特装布展费等最高不超过50%的补贴。三是对百强主办、承办大型行业峰会、论坛、学术会议,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补贴。四是对百强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给予最高不超过30%的补助。
2.准备出台《东莞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是给予企业申报成本最高3万元奖励,并且要求镇街给予学位支持和配套奖励。二是高企年营收首次晋级5000万元、2亿元、10亿元的,给予税收贡献地方留成比上年增长部分的30%奖励,最高50万元。
三、在科技金融方面
已经出台《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科技企业信用贷款进行贴息,按照合作银行对政府部门推荐企业(目前为高新技术企业、市瞪羚企业、市百强创新型企业、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市级以上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承担企业)发放信贷产生的利息,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贴息补助。
【正文】还有企业建议科技部门在引导企业建立企业文化方面可以做出新尝试。
【采访】广东兆天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人资总监李彦敏:“其实科技创新企业,它有它独特的企业文化做支撑才能长久的发展,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考虑说,除了对物质产出和投入一个评比以外,对科技型企业文化,是不是也尝试着进行一个定义和评比。”
【回复】我局也高度重视企业形成科技创新的文化。一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指标包括科技创新的管理制度,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科技人员培养、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人才激励制度以及实施情况。部分科技项目的立项过程中,市科技局也会到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将企业创新创业的企业文化纳入现场考察的指标。二是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从我市高企中择优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广泛宣传优秀创新典型案例,树立创新创业标杆,鼓励引进科技创新创业团队,形成我市企业踊跃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