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快递物流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也有市民表示,快递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邮政快递服务质量。
【正文】如今,快递物流的服务效率不断提高,进一步方便了市民。但有市民表示,在快递派送中还存在未送达却显示已签收等问题,希望快递服务不只要时效快,还要更多地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
【采访】市民:“没有收到,但他显示已经有人签收,人家跟他查,他说还没到货,就是觉得比较乱。”
【回复】根据邮政行业标准《快件跟踪查询信息服务规范》关于准确性的要求:快递服务组织向用户提供的快件跟踪查询信息应与快件的实际处理情况一致。关于市民反映的快递显示已签收,但实际没有收到快件的情况,有可能是快递员错误录入或者为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投递而提前录入签收信息,以上情况均属于未规范录入快件跟踪查询信息。对此,我局会督促相关邮政快递企业规范末端投递操作,及时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与用户做好沟通解释。同时,如果市民遇到上述情况,可以致电邮政快递企业的客服电话进行查询,核实是否存在快件丢失延误的情况。如果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或者企业的处理和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市民可以向020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中心提出申诉,并由申诉中心进行调解。
【采访】市民:“如果我去出差,三四天或者就尤其是暑假去旅游,我半个月没回来或一个礼拜没回来,放我门口,那还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回复】根据《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关于投递环节的规定,投递形式主要包括按名址面交、用户自取或与用户协商投递三种形式。对有特殊需求的用户,快递企业可与用户协商,采取其他方式投递。因此,对于市民反映的因本人身处外地没有办法及时签收的情况,市民关注快递信息可以与快递企业协商,在快递派送前,采取投放至智能快件箱、快递公共服务站或他人代收等方式,也可以另外约定时间进行投递。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配合快递员的投递工作,比如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快递业务员能及时您取得联系,若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快递员协商,采取合适的方式投递,确保快件安全投递到位。
【正文】还有市民表示,快件不仅要快速送达,也要安全送达,避免出现快递损坏或丢失的情况。希望快递企业规范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采访】市民:“如果是真的是比较贵重的(物品),其实丢了对谁都不好,真的是要用心一点 上心一点。”
【回复】对于市民反映的快件丢失问题,我们非常感同身受。快递承载的不仅是商品货物的流通,有时候还肩负现代人情感交流的桥梁,一个快递有可能是来自远方亲友的馈赠,也有可能是对于用户意义非凡的物品,无法用价值衡量。我局持续加强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快递服务标准要求,完善内控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各环节质量管控,形成全链条管理机制。对于用户反映较多的丢失损坏等问题,我局督促企业要规范操作、文明作业,在分拣、封发、运输等处理过程中,配备必要监控设备,不准许无关人员接触快件,不准许从业人员私拆、隐匿、毁弃、窃取快件,并对快件流转全过程做好跟踪管理,以确保快件安全,在承诺或约定的时限内,及时且完整的把快递派送到收件人的手上或者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代收点。同时,基于快递运输环节多、运输距离远等特点,以及受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影响,快件有可能出现丢失损坏的情况。在此,我们建议广大市民,在寄递贵重物品时,先仔细阅读快递企业的运输服务协议(纸质面单背面、手机APP或小程序界面的电子运单服务协议),知悉双方约定情况,还应事先告知快递企业物品价值,并按照实际价值进行足额保价,当确实发生快件丢失损坏的情况,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