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ye叶耀和: 我小区在南城体育路,楼高12层,原来是集中供水的。现在想申请由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管网改造由谁负责,费用多少,由谁负担,如果个别人不参与,可否局部改造?
答: 根据《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已建住宅小区如需申请抄表到户的,须由建改单位/产权人对设施改造,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将设施交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因此,建议这位市民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向属地供水企业提出抄表到户申请,由供水企业先行对小区现状供水设施验收,若合格,可签订移交抄表到户管理协议,若验收不通过,则由业主出资组织对其改造合格后再移交。具体改造费用视具体方案情况确定。同时,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经3/4户主和人数以上同意分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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