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不是爱狗人士: 自从犬只管控条例出台初期,街面减少很多遛狗,路上减少很多狗只大小便,但是几个月过去,街面慢慢出现无绳遛狗、遗留狗只大小便现象,特别是中心广场、旗峰公园、水乡片镇街道路巷道等地点,请贵局根据从严执法,加强巡查查处在中心广场、旗峰公园、水乡片镇街道路巷道等地点无绳遛狗、随地狗只大小便现象
答: 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养犬备案、犬只携带外出的监督管理、流浪犬只的收治管理,查处未有效制止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以及放任犬只或者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违法养犬行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对犬只在公共场所遗留的大小便进行清理。同时根据《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规定,我市公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确定的公园管理机构负责。 中心广场区域特别是元美公园是不少市民遛犬散步的好去处,然而不文明养犬行为对我们的环境卫生及休闲的市民带来了困扰,为了破解中心广场区域不文明养犬管理难题,我局市政园林管理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加强对在广场区域遛狗的管理,给市民创造安全、整洁、舒适的休闲环境。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元美公园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养犬倡议书”及“文明养犬温馨提示”等宣传标语,同时向市民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书”及“养犬管理规定”等宣传资料,同时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劝导,引导市民文明养犬,共同创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二是加强巡查及时劝导。对广场区域特别是元美公园开展拉网式巡查,对违反养犬规定的遛犬人员及时进行宣传劝导,对无主、流浪犬只及时驱赶或者报管辖派出所处理,把潜在的危险扼杀在萌芽中,努力营造更加和谐更加安定的生活环境。三是对园路、绿地上的犬只粪便及时清扫保洁,营造文明养犬的良好氛围。敦促环卫保洁工人每天在公园内巡查保洁,发现园路或绿地的犬只粪便,及时清洁,保持整洁优美的公园环境。接下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加强对公共场所犬只遗留大小便的清理工作;进一步研究出台指导意见,指导公园管理机构针对犬只入园的问题制订公园游园守则,倡导游客文明遛狗,鼓励公园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犬只活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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