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国泰民安: 领导您好!东莞市近期推行的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为了让我们企业更好的参与,也想借此创建工作推动和促进企业的环境管理层次水平,请领导简要介绍一下示范企业的评判标准和指标要求,也请领导介绍一下提升企业环境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我们企业进行自我提升改进,谢谢!
答: 今年我局印发《东莞市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根据企业类别,不同的参评专项分别制定了评选标准。如大气专项评选标准分为原辅材料的源头控制、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监控水平和日常管理水平,其中包括末端治理工艺采用颗粒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时,其碘值不低于800mg/g;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点NMHC的小时平均浓度值不超过6 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不超过20 mg/m3等评选标准。固废专项评选标准分为危险废物管理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两方面,其中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作硬化及防渗处理;场所应有雨棚、围堰或围墙等评选标准。综合项评选标准分为生产车间的日常管理、生产工序情况、污染防治要求等评选标准,其中包括电镀生产线上配备镀液回收槽;阳极氧化工序不使用含铬抛光液等评选标准。详细的评选标准可登录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查询。 从6月20日起,我局微信公众号将推出《走进环境管理示范企业》系列报道,陆续为大家介绍环境管理示范企业在实际运作中,如何实现标准化、高质量的环境管理,为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提供借鉴。敬请留意公众号,感谢您的咨询!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