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翁生 [来自:东莞市]:石龙镇王屋洲村泗洲村民小组旧村,违法清倒近20000多立方工业污泥和建筑余泥垃圾.违法清倒近两个月了,为什么还没有人处理? [2021/11/17 15:13:43]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2021年11月12日,石龙城管分局接到群众反映石龙镇王屋洲村泗州村民小组旧村政府收储土地场内,涉嫌被违法倾倒工业污泥和建筑余泥垃圾的事项。经石龙城管分局调查,实际情况是11月1日上午10时许,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石龙镇怡枫路南侧政府收储土地场围挡的空地内,被倾倒堆放了大量建筑渣土,现场有一辆运输车辆正在卸载建筑渣土、一辆挖掘机正在进行平整土地作业,因现场相当一部分渣土已被挖掘机推平,覆盖在以前曾被倾倒在此地的其他垃圾上面,无法准确评估非法收纳的建筑渣土总方数。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查勘的线索找到泗州村的一陈姓村民协助调查,也陆续走访了王屋洲村村委会和周边居民,得知在今年10月底,开始有人将政府收储土地场的门打开,不间断地收纳建筑垃圾。目前,石龙城管分局已根据现场证据、当事人的调查笔录立案处理,正在处理流程中。另外,石龙镇生态环境分局接到同样的投诉后,于11月10日联同石龙城管分局到现场抽取了三处不同地点的垃圾样本,检测结果均是近期收纳的普通建筑渣土,并无工业污泥。
-
8
、王松 [来自:东莞市]:反映石龙镇黄洲方正东路(王屋洲工业区D栋)益斯卡纳纸品有限公司,违法乱搭建铁棚1500多平方米。在当地几年来投诉多次都是不了了之,在建厂的原规划图纸上是空地,现在乱搭建1500多平方米铁棚合法合规吗?点解没有查处?谢谢! [2021/11/17 15:13:43]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经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到王屋洲工业区A、B、C、D厂房实地核查及走访王屋洲村委会调查了解情况,投诉中所提及的王屋洲经济联合社的四栋厂房由2004年7月开始施工建设,截至2006年12月整体完工,并进行招商引资。由于建设厂房的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征得石龙镇政府同意村集体就可以自行建设。建成交付使用初期为盘活该地块,于2006年12月在该地块四栋厂区的闲置空地上搭建停车棚和储物间,增加使用面积便于招商。综上所述,王屋洲工业区A、B、C、D厂房临建物都经过王屋洲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进行建设。投诉所指的停车棚和储物间属历史遗留搭建。经石龙城管分局实地调查,暂无发现新增违法建设的情况。
-
7
、池哥仔 [来自:东莞市]:局长你好,石龙镇新城区环升街一巷4号楼顶(六楼天台)搭建一个100多平方米铁棚合法吗?这个铁棚搭了近一年,每到下雨的时候都会滴滴答答响的噪音严重影响周边群众,如果是夜晚下雨更加糟糕那个晚上不用睡觉了。台风天有可能会把它吹倒下来危害周边居民生命安全。八、九月份在石龙镇相关部门也有反映过,来了人看看就没有下文了。如果是违法乱搭建的希望局长监督下属部门把拆除,还周边居民群众一个安宁。谢谢! [2021/11/17 15:13:43]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石龙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3日到环升街一巷4号六楼楼顶现场调查。经查,现场可见投诉中所指的环升一街4号房屋的顶层位置确有一处旧铁棚搭建物作为储物间使用,检查中并未发现新增搭建行为。经调查了解,被投诉方于2019年通过以购买形式取得该房屋的所属产权,购买房屋时该搭建物已建成。该搭建物因多年未维护,被投诉方在其房屋内部装修时一同对旧铁棚进行加固内部翻新处理。该案件石龙分局将继续跟进调查。
-
6
、凯旋住户 [来自:东莞市]:南城宏伟路凯旋公馆内至少有3栋别墅被南城城管部门下发了违建整改通知书,但限期过后一直没有处理,个别违建还在偷偷施工。最久的一份整改通知书已经发出几年了。请问为何有法必依?这样拖下去会不会不了了之?希望城管部门拿出为群众办实事的气魄和效率,尽快依法行政,还小区一个规范、舒适的生活环境。 [2021/11/17 15:13:43]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2021年11月15日,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到投诉点宏伟路凯旋公馆调查,发现目前在施工的有凯旋公馆2栋02号、03号,南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向以上业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施工行为,自行拆除加建部分,并到南城分局接受询问调查,南城分局将继续跟进以上案件。同时,对于凯旋公馆存在的违建问题,南城分局目前正对小区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违法加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
5
、东莞务 [来自:东莞市]:大朗镇长富步行街与富华中路沃尔玛路口,那里的摊位怎么一直搞不定?网上投放几十次了,但就是摆着,有时摆到路中间来了,占了最右边一个车道了,富华中路可是大朗的主干道呀,希望城管能找一个解决办法,看是不是在指定的地方,让他们摆一摆,但不能摆到主干道上来呀 [2021/11/17 15:13:43]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投诉反映地点属大朗镇主要商业街之一,存在人流多,管理难度大。近段时间以来,针对长富步行街路口夜间占道经营较为严重的情况,大朗城管分局联同公安部门、大朗社区、求富路社区工作人员从11月10日起每天18时-24时对该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同时增派特勤人员驻点,加强对该点的流动摊贩进行教育与劝离现场。接下来,大朗分局执法人员将对此点加强巡查监督, 切实维护好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
-
4
、何先生 [来自:东莞市]:虎门镇居崎路沙井盖质量差,车辆经过会造成噪音。 [2021/11/17 15:12:25]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虎门城管分局于2021年11月15日早上派出执法人员到虎门镇居岐路进行巡查,经查发现该处沙井盖为排污工程污水井盖,虎门分局已将相关情况转告虎门镇工程建设中心并交由其协调处理。
-
3
、卢小姐 [来自:东莞市]:谢岗镇第五工业区鸿南路2号和6号违建,多次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但现在已经建好出租了还没处理好。 [2021/11/17 15:12:25]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经谢岗城管分局联合谢岗镇住建、规划、谢山村委会等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确认了投诉反映的住房存在不按图纸施工的情况。谢岗分局曾于2020年起多次对其发放责令停工通知书。下来,谢岗分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把该处情况上报谢岗镇政府,并依照相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
2
、王先生 [来自:东莞市]:黄江镇华安小区前后门人行通道、盲道上面停满车,一直解决不了。 [2021/11/17 15:12:25]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黄江城管分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15日到达投诉所指现场黄江镇华安小区,现场核实存在人行道上违章停车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权属交警部门。黄江分局将此情况向交警部门通报。建议市民针对此类违章停车的情况可以积极向交警部门进行反映。接下来,黄江分局将加强新市社区华安小区附近一带巡查,努力打造整洁的市容环境。
-
1
、吴小姐 [来自:东莞市]:反映小区13楼的公共区域有人晾晒衣服,跟物业反映没效果。 [2021/11/17 15:12:25] >> 详细
回复:您好!感谢您对东莞城市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反映问题回复如下:2021年11月15日上午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联合精英世家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到投诉点13栋调查。在13栋楼顶位置有业主拉挂铁链晾晒衣物的情况。据调查得知,该位置属于13栋业主的公共区域。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六款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根据上述条例第六十八的规定,违反第五十五条第六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因此,根据您反映的小区内公共区域存在拉挂的情况,南城城管分局执法人员要求精英世家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同时建议精英世家物业管理处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