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郑先生 [来自:东莞市]:合同制消防员,单位缴纳的公积金经常不及时。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我单位人员结构有现役官兵、合同制消防员等多种形式,不同类别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人员的缴存基数各不相同,必须处理好每一个的缴存情况才能完成整个单位所有人员的公积金缴存。2015年,因有现役战士退役后返聘回消防局工作,任合同制消防员,公积金缴存比例需由现役人员标准调整至合同制消防员标准。但这种情况十分特殊,因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所限,不具备调整条件,以致单位所有人员的公积金都汇缴不了。现问题经过反复的沟通协调,已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合同制消防员的住房公积金已缴至2016年5月份。
-
13
、胡先生 [来自:东莞市]:咨询待遇问题,听说年收入有97100元,但实际上并没有。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这个要分两种情况。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5]107号)的文件精神,市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享受9.71万元/人/年的经费保障标准,专职消防文员不包含在内。如果是消防队员,9.71万元/人/年的经费保障标准包括0.71万元办公经费,人员经费实际上为9万元/人/年。根据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为激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作激情,给队员创造发展空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共分五级,每级分不同档次,达到一定级别才能全额享受9万元/人/年的标准。且这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节日补助、奖金、伙食费、五险一金等费用,所以每个月实际发放的工资要考虑所属的级别并综合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一并计算,不能仅仅看每月工资数额。如果是属于消防文员的话,目前市政府批复我局消防文员的经费保障为第六类政府聘员经费标准(4.71万元/人/年),我局是严格按照市政府及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发放消防文员工资的。
-
12
、 罗先生 [来自:东莞市]:听说可乐可以用以灭火,是否真的可行?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不管什么牌子的可乐确实是可以灭火的,但是灭火要分几种类型,家里有几种不行,电器着火如果没有断电不能用它,液体会导电。还有油锅类火灾,不可以用水或者可乐来灭。可乐摇了以后有气,开盖以后一按,相当于灭火器那样喷射。因为可乐里有二氧化碳,本身是可以用来灭火的气体,另外有水,普通液体可以对着火物体降温确实可以灭火。但是不能随便用这个方始,只能作为临时应急措施,不能作为常规灭火手段。
-
11
、梁先生 [来自:东莞市]:加气站发生爆炸着火,附近居民如何处理?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东莞气站确实越来越多,我们事故发生的少,市民不怎么关注,你提前关注很感谢你,天然气火灾,我们关键是可燃性气体火灾不能贸然扑灭,必须关气阀,让它自灭。我们的气站为了防火一般离居民楼比较远。一般气站火灾分四类,加气汽车发生火灾,充气管线发生剥落泄露造成火灾,储气井储气瓶组故障泄露发生火灾,以及非天然气装置的着火但是又发生在加气站,总共这四种。前三种都是第一时间关闭阀,工作人员都培训过。危险性最大的是储气瓶组的火灾,市民工作人员千万不要贸然扑救,至少疏散到50米-100米外,拨打119,我们出动处理。
-
10
、欧小姐 [来自:东莞市]:万江万福路水木青华培训中心,没有设置消防设施,安全门上锁了,电线混乱,存有安全隐患。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阳光网的举报投诉,7月9日中午,我局万江大队立即派监督员赴东莞市万江街道万福路24号对该举报投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核查。
经现场检查,该单位为水木菁华文化艺术培训中心,主要培训对象为小学生。该场所设置于综合楼(该综合楼一栋地上七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二级耐火等级;首层和二层为商业用途,三层及以上为住宅)的第二层,目前正处于招生阶段,现场正装修中,目前尚未进行消防行政许可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部分电气线路未套管且乱拉乱接,该场所中间部分的安全出口上锁,我大队执法人员已责令当场打开(通道两端的安全出口皆畅通,现场满足疏散要求)。
该投诉问题基本属实,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万江大队已立案处理,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9
、胡小姐 [来自:东莞市]: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地方,怎样反映?怎样了解进度?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我们消防局在2011年成立了隐患投诉举报中心,配备了4人专门负责对来电来信来访的受理,我们市民发现隐患还可以拨打96119投诉,我们市局对处理流程是接到举报投诉以后对举报人身份信息、电话、投诉对象地址、隐患情况进行登记,并保密。然后确定这个问题归属问题,交由核查单位进行核查。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核查单位24小时内会核查,其他的3个工作日核查,核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会上报,然后我们2个工作日反馈给举报人。举报人也可以随时拨打96119查询进度。
-
8
、林先生 [来自:东莞市]:在读的大三学生,如何进入消防部门工作? [2016/7/14 18:59:44] >> 详细
回复:这位听众朋友感谢您的关注,您有两种方式,一个应征入伍,一个通过大学生入警的。每年年底我们都会面向大学生,年底进行网上报名,通过考核的学生和省消防总队签订协议,可以关注广东消防微信公众号。
-
7
、业主 [来自:东莞市]:各位领导好,我是住在南城区沿河路宏远商住区的业主,也就是宏远批发市场,我们小区是开放小区,一楼是铺位,二楼是大型仓库,不知道消防做的怎么样?另外有个问题,我们只有一个楼梯上下楼,每天晚上楼梯间放着大量的单车,堵住消防通道,万一有火灾,我们就麻烦了,每个单元都是,向管理处投诉没用,希望得到你们的关注!谢谢! [2016/7/9 11:55:05] >> 详细
回复:经我局南城大队现场核查,宏远沿河路商住小区已于1995年通过消防验收(意见书文号:东公消《证》字(95)第107号);住宅小区楼梯间停放单车堵塞安全出口的情况,南城大队监督员已责令物业当场进行整改,并进行了教育培训。
-
6
、平安 [来自:东莞市]:厚街镇赤岭下角村旺角街三巷九号有栋九屋高的出租屋,一楼为一家鞋材加工店`二楼为一家鞋厂`三楼以上楼层是出租房。一`二楼这两间加工厂存在很大消防隐患,希望消防部门清查! [2016/7/9 11:47:30] >> 详细
回复:经我局厚街大队现场核查,该单位一层为三盈裁断厂、二层为路易鞋类设计部该栋建筑物共九层,每层建筑面积约250㎡,共2250㎡,其中一层为三盈裁断厂,二五层为路易鞋类设计部、三至九层为出租房,出租房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出租房与一、二层不共用一个安全出口。根据广东省地方DB44标准,每层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为小作坊,按照小作坊的要求DB44第5条防火分隔及安全疏散,符合5.1.3和5.3要求,与投诉人所指不相符。投诉人指;一、二楼两间加工店存在很大消防隐患,该两间加工店配有消防转盘和灭火器充足,已按标准配备。
-
5
、花苑御 [来自:东莞市]:我是东莞南城御花苑小区的居民,我想请问一下御花苑外国语学校的小学生集体宿舍能不能放在电梯居民楼里?最高能住几层?有没有相关明确的法规?谢谢! [2016/7/9 11:12:33] >> 详细
回复: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1.1条规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居民楼属于住宅建筑,与集体宿舍消防技术要求不同,不能直接作为集体宿舍使用。如果居民楼根据使用性质进行用途变更,按照现行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取得消防行政许可,可以用来做集体宿舍。
-
4
、生意人 [来自:东莞市]:局长你好,我要投诉桥头镇的消防业务,都是湖南人垄断了,不是他家的业务根本很难申报 [2016/7/9 10:48:16] >> 详细
回复:对于您在阳光问政平台反映“桥头镇的消防业务都是湖南人垄断,不是他家的业务根本很难申报”的问题,市公安消防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由市消防局纪委牵头组织市消防局政治处纪保督察科和防火处法制科组成的调查组进驻大队对2016年以来所有的消防业务进行核查,经核查,涉及到消防业务经办人与湖南省籍贯有关的人员只占全部受理业务的8.7%。关于消防业务难申报的问题,经对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询问了解,今年以来未出现符合受理条件而未受理的情况。下步我们将对您所反应的问题进一步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回复给您,如您有情况反映希望您拨打我支队的举报投诉电话:0769-2319056或是发送邮件到我们的联系邮箱:1503986773@qq.com提供给我们,一旦发现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包庇纵容。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业务受理窗口的建设和消防监督执法队伍的纪检监督和管理教育。
-
3
、水乡消防佬 [来自:东莞市]:请问局长,我们合同制消防员和消防文员也要出入火场,事后还要深入废墟进行火灾调查,非常危险,绝对高危,怎么我们没有高危补助? [2016/7/9 9:18:02] >> 详细
回复:我们的工作确实很高危,不仅现役消防官兵,合同制的也一样,以我们的工作性质是可以向地方政府争取高危补助的,目前市一级的合同制的消防员工作已经包含高危补助了,镇街的可以按照市的,但是由于各个镇街经济水平不同,有的镇已经落实了高危补助,有的镇还没有。你们可以向镇申请高危补助的。
-
2
、横沥新世纪业主 [来自:东莞市]:我是横沥新世纪华庭的业主,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消防局领导,为什么我们小区消防通道长期堵塞,投诉多年,还是没有改善的样子?为什么我们小区一栋16层高的居民住宅楼,没有消防池,消防栓等设备完全就是摆样子的,没有任何用处。东莞电视台的今日莞视记者还采访过,但是仍是老样子。这么多的消防的问题责任人是谁? [2016/7/5 16:32:07] >> 详细
回复:经我局横沥大队核查,该举报件中的东莞市横沥镇新世纪华庭,为物业住宅小区,现由东莞市尚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美丽)负责管理。经横沥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1.该小区内有地下消防水池及高位水箱,经测试,消火栓系统完好有效;
2.对于该小区存在住户夜间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尚佳物业有在消防车通道贴有禁止停车的告示有设置固定路障(同时能保障消防车有足够空间行驶)防止车辆占用消防车通道,但由于该路障遭人为毁坏,对小区车位少违规占用消防车通道的情况,大队多次督促物业方加强违规停车的管理。
3.该小区的部分住户,将自行车停在一楼大堂的消防通道上,横沥大队已责令该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以上核查内容有现场照片及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为证。
特此回复。
-
1
、虎门好市民 [来自:东莞市]:现在通过消防这么简单了吗?还是给钱好办事?虎门大宁大板路43号,本栋为出租房,二楼打掉所有房间改为网吧,整天吵吵闹闹,施工电线到处乱拉,有一次还看到一个插座冒烟,真是吓死人,我们3,4,5楼还是出租房啊,住着几十号人呢,万一网吧发生火灾怎么办,我们楼上住户下来的楼梯必须要经过二楼,出现问题怎么办让我们楼上住户有何安全感,网吧和我们公用消防通道,你们也不管管吗?我要投诉到底.... [2016/7/4 14:02:40] >> 详细
回复:经我局虎门大队于7月6日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检查的情况是:该建筑为一栋6层,建筑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75平方米,首层为商铺,二层正在装修准备用作网吧经营,三至六层为出租屋,有三条疏散楼梯,(其中一条疏散楼梯只能上到二楼),该网吧于今年5月26日在我单位申报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未被确定为抽查对象。该网吧装修竣工完毕后需到我大队办理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才能投入使用,虎门大队会根据相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