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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先生 [来自:东莞市]:在寮步凯勝手袋厂上班,老板跑了,申请了劳动仲裁,已经1年,拖欠员工的工资还没有收到,如何维权? [2016/9/29 16:17:35] >> 详细
回复: 因东莞市寮步凯胜手袋厂去年年底公司结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失去联系,蔡先生等46人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寮步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东莞市寮步凯胜手袋厂支付2015年10月至12月份工资,该庭于2016年1月12日正式受理该案,并于2016年2月1日开庭审理该案,2016年2月3日向蔡先生等46人出具了裁决书,裁决东莞市寮步凯胜手袋厂支付蔡先生2015年10月至12月份工资共计7963元,该裁决书已经生效,请蔡先生到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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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先生 [来自:东莞市]:原来在中堂凯豪兄弟制衣厂上班的,工厂是无牌无证经营,后来老板跑了,工人通过镇人力资源分局追讨欠薪工资,厂房出租方垫付了一半的工资,现在工厂老板被逮捕了,问如何追讨剩余的一半工资? [2016/9/29 16:17:35] >> 详细
回复:建议来信人携带劳动用工相关资料到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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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厚街新塘村攀洪鞋厂晚上加班到凌晨3点,白天7:40上班,而且没有加班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16/9/29 16:17:35] >> 详细
回复:我局已派员到被投诉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该用人单位已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该用人单位存在安排员工超时加班的行为,我局已对其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跟进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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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东 [来自:东莞市]:市人资局曾连续几年发文鼓励公务员参加学历进修,学费可部分报销。我根据文件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2012年12月拿到学位证和学历证,但当年10月人资局却发文废除了报销政策,这种一刀切不考虑政策延续性的行为是否涉嫌违约与欺骗?而且投诉无门。取消政策无可厚非,但之前根据前面文件精神已经支付的学费为什么不能报销?东莞对新莞人出台了很多免费培训政策,这些公务员都不能享受,这是不是也不公平?公务员也是公民,也需要培训,也有想换行业的,大部分基层公务员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有时权益却得不到维护,连实名投诉都不敢,希望有关部门关注一下。当然,游手好闲的公务员也大把大把,他们的工作都转嫁在干事公务员身上,长此以往,必定不利于公务员队伍建设。 [2016/9/24 11:42:02] >> 详细
回复:我市于2014年7月,收到广东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教育厅转发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印发的《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非高收费的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市委组织部随即向全市各有单位部门转发了该通知。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局于10月24日印发了《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参加在职进修学历(学位)教育由市财政提供学费补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财[2014]4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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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记 [来自:东莞市]:你好,聘员薪酬问题是聘员每年最关心的问题,但实际过程中,聘员薪酬仍然偏低,增长非常慢,与同一岗位的编制人员差异极大,由于编制问题聘员是没有可能达到同等薪酬的,但希望贵局可以从大局出发,关注聘员生存状况,积极向市政府提意见,为聘员争取最大限度利益。另外,镇街聘员的薪酬方案更不合理,没有参照市直聘员的薪酬办法,薪酬偏低,没有晋升空间,建议贵局广泛调研镇街一级聘员的管理办法,减少镇街对聘员的剥削。 [2016/9/24 11:09:49]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建立薪酬待遇晋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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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 [来自:东莞市]:聘员朋友好不容易考到个职称证提升待遇,但从领到证到工资提升相隔大约一年,请问这个审核职效就那么低,需要那么长时间吗? [2016/9/24 10:59:10] >> 详细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单位有空的聘员指标且同意聘用的,随时可以到我局办理。单位没有空的聘员指标,需要调整的,需向市编办申请,请向该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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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小子 [来自:东莞市]:你好,请问目前社会在职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人学历证书是否有补贴政策?如果暂无,请问贵局是否会出台相关补贴政策继续支持鼓励劳动力的学习晋升。 [2016/9/24 2:17:10] >> 详细
回复:您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人学历证书不属于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定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职业标准开发情况及培训成本,适时调整培训项目目录,具体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培训项目目录为准。如行业协会、培训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认为有些培训工种项目需要纳入补贴范围,也可向我局提出申请,由我局向省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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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jh [来自:东莞市]:您好,我是16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听说15年之后毕业的大学生都不再需要办理转正定级了,之前在阳光网问过报到后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取得干部身份,当时得到的回复说是要拿着报到证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可是当我拿着报到证去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时候,那里的工作人员说只要到户口所在镇街报到(我的户口在莞城,我已在莞城报到),无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还说是有报到证就有干部身份,我的档案是挂靠在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的,那里的工作人员还说我现在已经是储备干部了,等我将档案转出时我就是正式干部了,请问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是否真的不需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要如何取得干部身份? [2016/9/24 0:29:03] >> 详细
回复:您好,您来信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人事代理含义:人事代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方式。简单地说,就是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实现人事关系管理与人员使用分离,即单位管用人,而一些具体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档案管理、评定职称、社会保险等,由人才交流机构代管。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三、我市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人事代理办理程序之一(适用于应届毕业生)
1、 下载、打印并填写《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单位代理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个人代理一式两份)。2、 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后,提交《干部介绍信》、《毕业生登记表》、《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3、 现场审核后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书》。
四、关于转正定级最新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第五条规定:“取消办理转正定级等手续。为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今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对初次就业的流动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为执行上级文件规定,凡2015年以后毕业并与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签订人事代理服务协议的人员,不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电话:0769-2241149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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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 [来自:东莞市]:请问贵局镇街分局的仲裁业务室工作人员这么少,有些才3~5人,包含了仲裁相关所有业务,有些还要在这基础上兼做其他仲裁之外的业务,实际办案仲裁员有些镇街少到才1~2人,还以聘员为主要办案仲裁员,知道这情况吗?聘员不是辅助性质的吗?怎么主要办案仲裁员不是以公务员或在编人员为主?公务员或在编人员更应担当大的责任,是吗?因为他们在编制内!而其它科室上班很空闲,为什么不进行相对的人员配置优化?每个分局应该最少有10名以上的考证的仲裁员吧?仲裁开庭有时下班后还有开,到晚上才开完,或者收案也延迟下班,这是经常发生,员工都追加班费,这个干的这行没话说,加班费就不要求了,更不要说什么补贴,但这样的情况合理吗?贵局对这样的情况有什么实际有效改善? [2016/9/24 0:18:00] >> 详细
回复: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编制是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但我市的劳动人事争议数量非常庞大,仅靠编制内公务员和职工不能完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任务,故需要部分聘用制仲裁员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为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我市从今年起开始进行兼职仲裁员办案试点工作,在4个试点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已取得初步成效,对缓解聘用制仲裁员的工作压力能起到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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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人才入户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想请问一下,东莞人才入户方式,关于计生罚款是要求处理完毕满5年吗?还是只要处理完毕就可以?如果还需要满5年的话,领导们真的要想想明年要不要顺应政策改革了,二胎都合法了。 [2016/9/23 23:32:37] >> 详细
回复:我市入户政策对超生行为的处罚已经逐步放开,超生的小孩满5岁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即可申请入户,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满5年。您的诉求我们也将反馈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今后调整人才入户计生政策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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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来自:东莞市]:请问考证培训专项补贴什么时候能发?
我今年考过了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证,在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补助资金申报系统申请几个月了,每月1号凌晨就显示名额为0.
以前我考中级证的时候随到随申请的,请问现在是经济不景气还是改专项补贴被挪用了呢?
[2016/9/23 9:56:50] >> 详细
回复: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14〕49号),申请者符合申报技能晋升培训条件,还需在申报系统获得指标,才能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与用于我市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专项资金挂钩,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来进行设置。今年在我市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人数较多,今年省下达用于我市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专项资金已全部核拨给申请者,因此目前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指标为0。待下一批省资金核拨后,我们将重新分配相应的指标,谢谢您的参与和关注,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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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红蛋 [来自:东莞市]:
聘员与单位是劳动关系,既然是劳动关系,那么工资待遇是否也应随着工资指导价每年进行调整?现在的工资待遇已经是几年前制定的了,人力资局每年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中虽没有聘员这个岗位,但有学历工资指导价,统计局每年也有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发布,聘员的工资好像都低于上述数据! [2016/9/22 23:04:38]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实行办法》的规定,普通聘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市财政局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2014年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经费供给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聘员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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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入户 [来自:东莞市]:东莞是个美丽的地方,来东莞有些年头了,近来为了解决小孩子上学的问题,一直在咨询东莞入户的问题,准入条件满足了,但是计生的问题却被死死的卡住。计划一家四口转入东莞户口,2012年出生的二娃儿,在计生审核时东莞官方还认定为超生吗?最新法律出来后,是否以最新法律的准绳来衡量超生呢?因此想咨询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有关计生的政策审核的指明些方向。
[2016/9/22 20:51:38] >> 详细
回复:申请人是否属于“超生”,由申请人户籍地的计生部门进行认定。目前我市入户政策对超生行为的处罚已经逐步放开,超生的小孩满5岁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即可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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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南海 [来自:东莞市]:领导您好,我前些天在寮步镇寮步天桥龙泉路2号的伊线美容化妆美甲学校报名学习,后来才知道该学校根本没有办学资质。虽然后来在工商部门的过问下,也退回了学费,但是最终这样违规办学总要有人监管,因为,广告依然存在,招生依然在进行,也就会每天都有人上当!希望贵局能够规范这家学校! [2016/9/22 18:34:40] >> 详细
回复:所反映的学校没有经我局审批并办理办学许可证,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经此学校开展涉及职业技能培训,寮步分局已向学校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并指导该学校依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流程申请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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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心 [来自:东莞市]:我想请问一下,聘员能能否转在编,未来的聘员有什么改革的方向? [2016/9/22 16:11:42] >> 详细
回复: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除了国家和省有规定的情形外都要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进人。未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从聘员条件、聘用方式、考核和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改革,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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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近几年相关部门有针对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提出调整方案吗?这个文件中有提到的!
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五章 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障
第十八条 普通聘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市财政局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2016/9/22 10:51:01] >> 详细
回复:我市近几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经济情况,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在不断上调,我局通过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和提供我市年度工资指导价位给企业作为调整薪酬参考依据等方式,引导企业依法制定与自身经营情况相适应的工资增长机制。但由于劳动工资的约定和薪酬的调整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结果及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管理行为,科针对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并未提出过相应的调整方案。2014年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经费供给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聘员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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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哈 [来自:东莞市]:你好,领导们!请问事业单位的聘员的工资能否适当提高,像4类聘员的工资到手才3400~3500元,5类的2700元,有些还达不到买社保的工资,在那个聘员管理办法中讲到可以上调20%经费,超出20%的话由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但这个应该没有一个实行吧?因为没有单位会说经费多,还有哪个单位会做出头鸟呢?个人觉得应该从政策上解释制定可以上调的标准,让单位没有后顾之忧,经费应该从市财政承担,让工作年龄较长、经验足的聘员有个生活保障,毕竟他们已经有家庭了,工龄长的聘员工作量比较大,可以适当参考工龄和经验调升少许待遇,让入职不久的聘员有个追求目标!出来打工,连自己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工作质量怎样会提高呢?没有待遇的保障,工作时间长的人自然会流失,没有归属感!另外,镇街的办公室领导不属于编制内职务,应该适当选择聘员担任副职,制定晋升条件,让单位可以申请,这样聘员有个奋斗的目标!现在,聘员就是只有做,没有的晋升!换着你,做的时间长了,你走不走呢?不走的,大多数都是没有好去处,在骑牛稳马的了!这是个人意见,希望领导接受! [2016/9/21 20:01:26]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建立薪酬待遇晋升机制。镇街聘员的职务晋升属于镇街的人事管理问题,请向所在镇街组织人事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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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 [来自:东莞市]:您好,我是东莞东城温塘大忠厂的普工,因为厂里不给我们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我们如果不做了可以不履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厂里的义务了吧???这种情况可以不写辞工申请而要求厂里结清所有工资吗?如果厂方不配合,该怎么维权?向谁维权?谢谢 [2016/9/21 19:51:53] >> 详细
回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当日结清劳动者工资。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有争议,可到东城人力资源分局反映,我们将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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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 [来自:东莞市]:我想咨询一下聘员每年几月份提交资料申请类别,有无指标数量要求? [2016/9/21 14:32:53] >> 详细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该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请向市编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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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瓜 [来自:东莞市]:我是四类聘员每月工资3500元,拿着这份工资真的很迷茫,相信大部分聘员都有这样想法。聘员也算是份稳定的职业,每月准时出粮。但是聘员没有晋升机制,转到第三类机会很少,单靠这份工资想在东莞买车买房根本不要想了。你不干,想干的大学生多的是,创业又谈何容易?希望人力资源局可以提高我们的待遇,让我们可以安心在单位工作。 [2016/9/21 13:56:51]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建立薪酬待遇晋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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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不再见 [来自:东莞市]:每次人力资源局上线,关于聘员工资待遇的问题都占不小编幅,可见这个问题一直都没处理好。我想这也很难能处理好,没有人会嫌工资多,但如果像有些聘员提出的同工同酬也不可能!毕竟人家花那么大精力或成本取得编制,待遇高理所当然。关键是聘员的工资待遇制度不完善,就好像单以学历或职称作为定工资类别的依据就显得不太合理,一个工作十年的聘员和一个刚入职的聘员因学历一样,工资便一样,更甚至因学历没新入职的高而造成比他们的工资更低,请问这合理吗?难道工龄、工作经验就一点价值都没有?另外,可作出调查,很多聘员(四类)的实发工资都没达到社平工资3489元/月的水平! [2016/9/21 12:55:36]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建立薪酬待遇晋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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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 [来自:东莞市]:关于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的疑问:
我是2010年毕业于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历本科,2006年户口随入学迁入东莞市莞城区学院路251号,后由于东莞落户政策多次变更,导致2012年7月户口迁回原籍(广东梅州)。从毕业至今我一直都是在东莞工作,认可东莞这个城市,深知户口关系到以后的生活,工作,出行,小孩教育等。目前我工作的公司总部在东莞石排,实际我的长期居住地为东莞桥头镇石竹山水园,有办理居住证。
东莞放宽入户本来是好事,是一项民心所向的好政策。2010年由于刚毕业,无流水无法贷款,当时买房写的是父母的名字。我去咨询人力资源局桥头分局,其他条件都可以符合,唯独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提供方面出现问题。在你们的选择入户地依据材料中第一条:迁入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第四条:迁入工作镇街配偶、直系亲属房产的,这第四条实在无法理解你们的用意。
我的合同地址是石排,自己和家人一直居住在桥头镇的石竹山水园,小孩上幼儿园也是在桥头镇,后续的小学肯定也是在桥头,为什么我不能落户到居住地呢?
东莞的这一政策我想到三个解决方案:一是房产证加我的名字(网上查询有房贷银行基本不同意,无望);二是辞掉目前工作,重新在桥头镇找一份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目前工作的公司工作6年了,为了户口跳槽实在不该);三是买多一套房(目前房屋足够居住,打工一族不现实)
综上所述,请人力资源局尽快取消第四条的设限,或者能够提供解决方案,为真正想入户东莞的人提供便利。急需答复,谢谢! [2016/9/20 22:34:06] >> 详细
回复:您好!按照人才入户政策,申请人可在工作地或自有房产所在地镇街申请办理入户。按照《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自有房产”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该申请人已成年(年满18周岁),按照我市人才入户政策,其父母名下的房产不能作为该申请人的自有房产。申请人可在工作地或自有房产所在地镇街申请入户,如工作地与父母的房产所在镇街一致的,可以入户到父母的房产。
我局已联系该申请人,并将相关政策及办理流程告知,指引其按照政策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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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失莞望 [来自:东莞市]:【提问:东莞市人才入户关于签订合同与实际工作地址问题 编号:147060
您好!本人在某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工作,劳工合同是与东莞分公司签订的,东莞分公司地址在南城区。因工作需要2010年我被派驻到虎门网点工作,现一直生活在虎门。由于我工作收入有限,目前仍无能力在东莞市购房,迫于小孩马上要上小学,为让孩子也能享受到东莞优质的教育,我选择参加东莞市人才入户。通过对照自评我初步达到申请入户的条件,于是我至电南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将我的实际情况进行咨询,该中心答复:因我本人现实际工作地址是在虎门,需在虎门提出申请入户。后来我再咨询虎门人力资源局时得到的答复:因劳动合同关系不是在虎门,目前无法受理我的提出的入户申请,该局建议我再与虎门网点签订一份合同以此合同再提出申请入户。但我公司有严格要求网点是无权与员工签订合同及持有公章,所有员工的薪酬及人事关系由东莞分公司负责,且《劳动合同书》已清楚记载乙方的工作地点为东莞地区。
目前我的计生证明、学历证明、居住证明等资料已准备齐全就因以上劳动关系及际实工作地的问题被迫暂停申请。因申请《计生证明》有点艰难,我不想让它就这样白白过期失期。请问我遇到的问题可以解决吗?盼复!谢谢!
处理状态:已受理
网友:好兔子决不放弃 发言时间:2016-08-30 14:44:02 】 领导问个问题有这么难回答吗?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也没回音。。比申请入户审批时间还要长,不怕被广大新莞人笑话吗? [2016/9/20 21:52:38] >> 详细
回复: 按照人才入户政策,申请人可在工作地或自有房产所在地镇街申请办理入户。申请人所提供的劳动合同不能体现实际工作地点在虎门,因此需要提供一份公司出具的实际工作地点证明作为辅助材料,在虎门镇提出申请。
目前,已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根据其自身情况,指引其在虎门镇人力资源分局办理条件准入类人才入户手续。我局及虎门镇人力资源分局将会继续跟进该申请人的入户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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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 [来自:东莞市]:你好,普通聘员自2011年调整工资以来,到现在快6年了,工资一分钱都无加,而且大多数都是拿第四类、第五类的工资,本身工资就不高。近几年物价飞涨,请问局长大人,如果再不调工资,是否叫我们聘员继续拮据的生活还是想迫聘员另谋高就? [2016/9/20 16:39:11] >> 详细
回复:2014年11月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经费供给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对聘员的薪酬待遇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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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 [来自:东莞市]:你好,普通聘员的第四类规定: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这个可否改为: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或者取得的本科毕业证。即是说有没有学士学们都可以? [2016/9/20 16:20:50] >> 详细
回复:感谢这位网友的建议。聘员条件是由我局、市财政局和市编办共同制定,目前正在调整聘员管理办法过程中,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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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菠萝橙 [来自:东莞市]:其实聘员都好多野做噶。就像我们单位兢兢业业服务群众的也都有我们聘员,所以大家打一份工不要分别这么大,希望大家的待遇不要差别这么大,职工难道能做两个聘员的工作? [2016/9/20 14:38:54] >> 详细
回复:目前我局正会同相关单位调研规范聘员管理方面的内容和作薪酬待遇方面的测算,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和测算结果,结合我市实际,调整聘员薪酬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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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a-15 [来自:东莞市]:你好!
我在東莞工作10多年也買房了,我于去年生了2胎,但是我大孩明年中考,爲了讓大孩中考考上理想的公立高中,我今年想申請積分入戶。但是積分入戶規定二胎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滿5年,這一點讓我很苦惱。現在北京在2016年前出生的2胎都不需繳納社會撫養費,深圳也放寬了入戶上限,東莞也能否給像我一樣有這些苦惱的新莞人放寬入戶條件或者給予特別處理呢?謝謝,盼回復。 [2016/9/20 12:46:41] >> 详细
回复:我市入户政策对超生行为的处罚已经逐步放开,超生的小孩满5岁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即可申请入户,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满5年。您的诉求我们也将反馈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为今后调整人才入户计生政策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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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ffery [来自:东莞市]:我看过全国各地劳动局的网站网上维权版块.东莞是全国做得最好的了.代表全国农民工给你们点赞,虽然这几年东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多.但是你们受理快,处理快.回复快.全国安微的中安在线,山东阳光连线.四川阳光电视问政.河北阳光问政.感觉东莞还是打工仔最有安全感的地方.现在全国各地世风日下.拖欠民工工资太多.但是真正为民讨薪的比起东莞来差远了.谢谢你们的付出和辛苦. [2016/9/20 10:28:24] >>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