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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生 [来自:东莞市]:2011年10月入该工厂,但是到2012年6月才给我购买社保,令我的社保中断了超3个月,可以要求公司补缴那部分吗?可以要求赔偿我中断的损失吗?中断前已买十一年社保了,谢谢 [2018/7/5 10:46:24] >> 详细
回复:你好,根据粤人社发〔2013〕189号的文件精神,单位与员工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时段,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时,可申请养老保险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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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杰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在珠三角地区也不算太差,为何小孩参保费用是最高的?请问有没有计划加大投入力度,降低市民缴费额度,保障基本民生?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按照我市《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包括本市户籍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缴纳,缴费费率个人为1.3%、政府补贴为1.0%(财政补贴部分不低于上级规定);在我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大中专学生和在本市就业并连续参加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其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子女中小学生,参照城乡居民缴费标准确定,充分体现了我市公共服务均等化。
待遇方面,我市充分考虑新生儿参保的特殊性,规定: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出生后7个月内(从出生次月起计)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至完成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可享受住院及特定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参保次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今年新修订的《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拟进一步提高儿童的医疗保障水平,一方面拟降低儿童住院的起付标准,14周岁以下的儿童起付标准按各级医院起付标准的50%确定;另一方面拟对一周岁以内的幼儿降低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3万元降低至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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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生 [来自:东莞市]:之前在虎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转诊时要先到所属社区写转诊证明,否则就要在每天早上8点前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所以每天早上办转诊的市民都一大堆,再加上去看病的,问:转诊手续能否进一步简化?由所属社区办转诊就可以直接到所需的医院看病?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按照市委市政府方便群众就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要求,近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服务,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具体调整: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三是明确应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转诊的有效时间,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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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先生 [来自:东莞市]:体彩的大乐透经常一等奖空开,而且奖池已积累到59.81亿元,这一笔钱在冬眠,就算有人中一等奖,也不可能一次过在短时间内完全掏空,这笔钱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社保方面费用不够,为啥不跟体彩合作,调用多余的奖池金额造福人民?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我局社保基金支出和使用是根据国家与省的相关规定执行,而体彩奖池中的积累金额用作社保待遇支出并非我局职能范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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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石碣交警大队对面.东莞恒运节能公司.长期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只买份意外险,多次反映市镇有关部冂无下文,请市调查处理,为员工争取合法权益处罚不良商家谢谢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参保的,员工可凭工资条等资料到社保部门投诉处理。目前,我局会根据来信人提供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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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来自:东莞市]:1、本人购买了社保,有生育险,但是我老婆没有工作,之前社保已经停了,在停了社保的这段时间,我小孩出生,请问可以用我本人的社保报销吗?办理的手续是否复杂?假如我老婆原来的公司没有办理失业方面的证明,如何处理?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1、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一次性生育保险医疗费补贴。参保人应在分娩后或累计参保满12个月后(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的)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携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1)《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
(2)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4)医疗收费汇总明细清单;
(5)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限分娩住院时提供);
(6)门诊病历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7)《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9)本人银行账户复印件(限社会保障卡未发放或所持社保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10)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11)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职工配偶该次怀孕周期与在失业登记证有效期有重叠,未就业证明说明职工配偶怀孕期间曾处于无业状态);
(12)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复印件,属于劳务派遣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人提供);
(13)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人提供,需单位盖章确认);
(1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限生育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人提供);
(15)在市内非定点或市外医院住院且涉及急诊、抢救的,须提供病案首页、住院病历复印件;
(16)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应当事先在我市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并持以下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1) 疾病诊断证明复印件;
(2)《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病历资料复印件或产检薄复印件;
(4)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复印件;
(5)结婚证复印件;
(6)配偶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7)配偶生育前由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复印件(限申领男参保人未就业配偶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
(8)社保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3、未就业证明可在户籍地或本市的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开具,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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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的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各有什么不同(指缴费金额和所待遇方面)?为何东莞的医保男性要累计交足30年才可以退休后不再缴纳(据了解许多地方都是25年)?还有居民养老所交的医保为何不可以累计计算年限?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1、上述三种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类型均属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范畴,其中,职工养老保险与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与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乘缴费比例计算缴费金额,居民养老则以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下限(7月起为3100元)乘以相应该比例计算缴费金额,其次,费用承担方面,职工养老保险是以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全额由个人全额承担,而居民养老保险则由财政、所属村(社区)和个人分别承担。而养老金待遇方面,一般影响养老老金待遇的因素主要是缴费基数、缴费年限、退体时的省平均工资水平等等有关,若同等因素情况下,上述三种参保方式所计算的养老金待遇并无明显差异。
2、我市将最低缴费年限设定为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主要依据:一是参考国内部分地区做法,最低缴费年限一般设定为男性累计25-35年;二是考虑职工的工作年限一般在35年左右,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就可以享受待遇,因此需要在工作期间多作积累;三是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一直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现收现付且低费率的模式,没有预收和预留职工退休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所需基金,退休职工在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后不再缴费,这势必大大增加医保基金支付压力,因此须考虑设立最低缴费年限。
我市实施城乡一体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与职工按同等标准参保缴费,为体现公平原则, 今年新修订的《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拟调整为城乡居民与职工同等执行缴费年限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足规定年限(即男30年,女25年)后不需再缴费,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缴费年限和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缴费用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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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 [来自:东莞市]:家里老人家于前两个星期,晚上在社区路边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导致手骨粉粹性骨折,需要住院动手术,当时马上报了警,交警主张我们和肇事方协商解决,问题是电动车肇事方家里经济困难,手续费用都筹集不够,需要受伤家属筹集够钱才能做手术。像这种情况,如果由于老人家横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倒,负有次要责任,需要受伤一方也支付住院手续费的情况下,能不能报医保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比例用医保报销医药费。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这是可以,建议带上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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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 [来自:东莞市]:为何我大东莞的社保分金卡很卡,也就是普通医疗保险跟补充治疗保险,为何只有公务员有,打工仔就没有这待遇。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及样式制作。 我市从2012年7月起,陆续换发新社会保障卡, 样式上不分金卡、银卡。
2013年10月起,我市按照“一个制度、多层保障”思路重新构建东莞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取消户籍制度和身份限制,将东莞原有的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统一,实现所有职工(包括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真正统一基数、统一费率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同缴费、同保障,享受相同财政补贴,按同等标准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三项待遇,更好地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 所有用人单位及村(社区)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不同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险,不限定单位性质及人群范围。住院补充保险缴费比例为2%、医保个账缴费比例为4.5%(其中个人缴纳1.5%)。参加了医保个账的单位和参保人,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划入本人医保个账,单位缴费部分按2.5%划入医保个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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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 [来自:东莞市]:领导好:我去年已入户到东莞,本人跨省的老家养老保险1995年1月—2003年7月。是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2003年7月单位破产后,2003年8月-2009年7月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交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去南城社保中心办理转入,说要转出地提供3家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交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否则连1995-2003年期间在单位交纳的养老金都不能转来。是这样么?只有灵活就业的才能一次性交费。另外还有老家医疗保险参保时间是2011年10月-2016年11月和东莞这边的医疗保险期间是重复的,请问能否转过来老家的医疗交费年限到东莞!!麻烦答复下,恳盼回音!谢谢!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根据人社部规〔2016〕5号的文件精神,您的情况不符合转移条件,医疗重复年限不作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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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 [来自:东莞市]:请问特定门诊余额怎样可以查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参保人可致电12345市政府热线、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或直接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查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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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公务员的社保改革完成了吗?旧的养老保险与新的什么时候才能对接上?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根据粤府〔2015〕129号的文件精神,关于妥善处理我省改革前政策与本办法的衔接,详细可查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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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 [来自:东莞市]:领导好:本人交社保超15年以上,身分证号442526196808290349.问下是50岁退休还里55岁退休?还要买医疗险吗?望校对回复多谢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经查询您的个人资料显示个人身份为工人,5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东府令135号文,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性不少于30年、女性不少于25年,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少于1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至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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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来自:东莞市]:如何看待社区没有纳入股份制的孩子,全部自费购买社保的问题?社保局有没有办法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关于子女身份参加我市的社会基本医疗(村社区),目前由市镇财政和村三级按比例负担单位缴费部分,而个人缴费部分则由个人承担,详情可到所在的村社区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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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内医院要使用医保,除了去社区门诊转诊,还有什么办法?民办医院跟公办医院报销比例是否一样?请详细说明,谢谢。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1.在我市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区门诊、特定门诊、住院等三项待遇。
(1)社区门诊方面:参保人在其社区门诊就医点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按规定签订家庭医生服务协议的参保人(以下简称“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主诊医生可根据病情诊治需要为参保人办理转诊,转诊到本镇街(园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转诊到镇街(园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或定点专科门诊部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50%支付;转诊到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部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35%支付;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特定门诊方面:参保人按照特定门诊规定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其病种基本医疗费用限额内,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75%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的支付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疾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疾病诊治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特定门诊待遇。经批复享受特定门诊待遇的参保人,可同时选定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及一家定点零售药店作为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在其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与其批复的特定门诊病种诊治相关的基本医疗费用,可享受特定门诊待遇。
(3)住院方面:参保人每次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分段比例,在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内支付。
2.参加补充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享受住院或特定门诊待遇。
3.参加医保个账的参保人,医保个账的资金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预防接种、健康体检、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等相关费用。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论公办或民办,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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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生 [来自:东莞市]:国家固定工工龄40年,其中东莞工龄22年,外省工龄18年,60岁退休后每月还要交医疗保险(要交足30年)。外省工龄养老保险可以视同缴费年限,医疗保险为什么不能为视同缴费年限?谢谢! [2018/7/5 10:45:10] >> 详细
回复:答:你好,目前,医疗视同缴费年限无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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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姐 [来自:东莞市]:1、社区门诊慢性病(如:甲减的药“优甲乐”)开药天数从一个月减为15天对患者造成极大不变,这个病需要终身服药而且药价不贵一盒(30粒)也就20-30元左右,但是属于处方药在药店是没有卖的只能去医院开。去社区医院开车没有停车位,坐公车没有公车经过,每次去只能打的士来回车费比药钱都贵,诊金每次又要10元,15天的药钱可能也就15元而已,(的士费来回20元+诊金10元=30元而药费也就15元)钱是小事,但是去社区看病人员特别多每次都要耗时半天的时间以上极大的不方便病人。病人自己要求自费开一盒药也不可以,请问社区门诊这样是不是想多收一次10元诊金?或者这种药开放给药店让病人可以自行购买也可以,为什么要搞的这么麻烦了?还有,我父母都是高血压患者长期需要服药的,以前我自己去社区医院开“优甲乐”的时候可以拿老人的社保卡顺便帮他们代买,可以最近不行一定要本人亲自去,请问老人这么大年纪这么热的天气非要折腾一趟吗?家里还有幼儿要照顾每次他们去开个高血压的药等于要全家出动(2个老人都要开高血压的药,本人需要开甲减的药,幼儿无人照顾也需要一起带上),到底这样的政策是为了便民还是什么? 2、关于转诊:以前可以开7天的日期,现在改为3天极大不便,有时看一个病需要去开2次的转诊单增加患者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还有是否可以简化转诊单的手续,每次都需要挂号,取号,排队,缴费(耗时2小时以上都很正常)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依据病情提供合理诊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均需按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及临床常规执行。
2.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机构转诊就医,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服务,市卫计局会同市社保局于2105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就医的通知》(东卫〔2015〕80号),其中转诊时限,已经明确规定“对于转诊的有效时间,应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我们认为须着重考虑疾病诊疗规范和医疗安全等方面因素,避免病情变化引起的系列问题,而且针对部分病情稳定的患者,已有指引医生根据病情适当延长转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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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由已kk [来自:东莞市]:为什么大病用的药品都没有纳入社保报销范围,如优思费(熊去氧胆酸),瑞甘这样的慢性病用药都没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它省份就有纳入。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各省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对《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进行调整,各省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乙类药品调整,调整的数量(含调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不得超过国家乙类药品数量的15%,因此存在目录范围不同省份存在差异;各统筹地区对甲类药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不得再另行设置个人自付比例。对于乙类药品,可根据基金承受能力,设置个人自付比例。
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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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明 [来自:东莞市]:今年前一段时间,我转诊到市人民医院就诊可以直接在在人民医院的微信公众号里支付并报销,免去排队之苦,非常方便,是非常便民的措施,现在却不能了,为什么服务倒退了呢?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人民医院作为试点使用微信支付报销开通来,该功能并无取消,参保人一般需要两个环的确认后才能成功使用微信支付报销,其一、参保人转诊至人民医院就诊时,主诊医生需在系统确认参保人为转诊就医类别;其二、参保人需在诊疗自助终端机上开通网上支付功能。这样能能成功使用网微信支付及报销。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来电咨询了解,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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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社保 [来自:东莞市]:日前有记者暗访东莞楼盘,揭发开发商帮办理假社保,规避限购的报道,“东莞限购形同虚设”,而我们老老实实的老百姓就怎样都不够资格买房。这个,对于东莞影响挺大的。您这边可否给予官方回应呢?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参保证明是我局向参保人出具的记录参保人基本信息、参保险种、参保缴费金额等信息的参保凭证。个人参保证明可凭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各社保部门的前台或自助终端打印,目前主要有三类表式: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各险种的参保凭证。
随着参保证明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办理入户、购房、子女入学、贷款等均需提供参保证明,社会上代办社保参保证明的传言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局在核对房管、银行等部门向社保部门发回的参保证明验证函时,发现2宗参保证明记载的信息与我局信息系统记录的信息不符,属于虚假参保证明。这些虚假的参保证明,均通过仿造我局参保证明的相关格式,编制了不实的参保信息,并加盖了仿真度极高的假公章伪造而成。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参保证明的规范管理工作,今年5月,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排查管理漏洞。通过提高防伪技术手段、完善相关业务经办流程等方式、强化内控措施等方式,加强相关防范工作,具体包括:一是提高参保证明的防伪技术。通过在每一份参保证明中附带“验证码”,为证明使用方提供上网核对“参保证明所记载的信息是否与社保部门记录的信息一致”的服务,杜绝仿造参保证明。二是强化业务管理。通过规范业务管理,增加审批层级、全覆盖监督数据修改操作等手段,杜绝人为风险;加强相关排查工作,切实减少虚构用工关系办理参保等违法行为对正常参保的干扰,维护好参保记录的严肃性。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大数据平台统一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大数据云计算建设有关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配合构建全市大数据服务平台,全面深化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提升治理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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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y敏 [来自:东莞市]:请问关于女性生育保险待遇方面的三个问题。第一,东莞市女职工能享受多长时间的产假?第二,女职工的生育津贴计算方法?如果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原工资标准的,能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部分?假如,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基数是2906元,那么生育津贴是否是2906/30*98=9492.93元,可女职工每月实际能拿到手的工资是4100(不扣除社保),那么差额部分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足?补足部分是按4100/30*98=13393.33元-9492.93元等于3900.40元吗?第三,由于对政策不熟悉,假如98天的基本产假+广东省的鼓励产假80天,假如有178天的产假,那么剩下的鼓励产假80天有基本工资发放吗?这80天内有没补贴?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1.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第203号) 第十六条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天数,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第十五条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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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江水 [来自:东莞市]:在老家江西吉安买了12年2个月的个人城市居民社保,2017年8月份开始在东莞企事业单位买保险,每月交费740元左右,今年4月份户口从江西转到石龙,请问江西的社保是否要转过来,这边还必须买几年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请先行确认你老家所缴纳的城市居民社保是否为企业养老,如为企业养老可申请转移至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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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先生 [来自:东莞市]:为何东莞一定要设置转诊这一极不合理的制度?社保局领导您亲自去过社区吗?知道社区的作风吗?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国家新医改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也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
我市通过低水平筹资,以集约高效的方式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问题,真正实现让群众在所居住的社区(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包括基本门诊医疗在内,预防、保健等“六位一体”基本卫生服务,接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近年来,我局通过深入调研,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服务,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具体调整: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三是明确应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转诊的有效时间,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除上述举措外,我局还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工作,积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建设工作,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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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生 [来自:东莞市]:现在的转诊规定为什么这么死板?社区门诊到了时间就下班了,晚上得了个疾病还没办法就医、办理转诊,去到上一级的医疗机构,根本用不了社保卡,全部要自费。是不是老百姓到了社区门诊下班时间后就不能生病了?社保局之前回复过,说在上级医院机构就医后可以再去找社区门诊,请问大家都是工薪族,谁不上班?谁有那么闲时间?国家提倡便民利民,而现在明显是为参保人员设了一道门槛嘛!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国家新医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
目前,我市各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转诊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授权给下设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办理转诊手续,参保人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一站式”完成转诊手续,无需再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另一种方式是实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中心两级审核方式,即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向主诊医生提出转诊申请时,主诊医生则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同意其转诊申请。如果因诊治需要确需转诊时,则为参保人填写转诊申请单,交参保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就医可按规定享受社保待遇。
近年来,我市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服务,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具体调整: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三是明确应根据疾病诊治需要确定转诊的有效时间,原则上非慢性疾病的转诊有效时间为三天,慢性疾病的有效时间为七天,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转诊有效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医生应当注明理由。
此外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园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因急、危重病就近在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抢救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支付,签约参保人按7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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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够便民 [来自:东莞市]:现在看病,为何非要去转诊才能享受优惠报销药品费用政策呢?简直就麻烦,而且不便民,持有有效的社保卡,还应该可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假如看个病,需要先去社区医院开转诊,再去就诊医院就诊,这样浪费时间,而且医院看病人数多、排队之类,这样很浪费时间,根本就不便民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国家新医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改革工作,明确社区卫生服务实行社区首诊、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建立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目前,我市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保人,通过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办理转诊手续,但是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要比社区门诊统筹高出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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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生 [来自:东莞市]:为什么东莞社保卡分金卡 银卡,不包容的城市?鄙视外地户口?看看深圳广州 有区分吗?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及样式制作。 我市从2012年7月起,陆续换发新社会保障卡, 样式上不分金卡、银卡。
2013年10月起,我市按照“一个制度、多层保障”思路重新构建东莞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打破城乡壁垒和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取消户籍制度和身份限制,将东莞原有的综合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并轨统一,实现所有职工(包括原综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真正统一基数、统一费率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同缴费、同保障,享受相同财政补贴,按同等标准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三项待遇,更好地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所有用人单位及村(社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参加不同层次的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限定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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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生 [来自:东莞市]:你好,位于寮步镇的东莞市智益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人是公司派遣到寮步镇政府某部门的员工,公司不为员工买社保,还强制要求员工签定一份自愿不买社保保证书,如果要买的话,要员工自己全额出钱买社保,这样的情况谁来保障员工权益。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你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保,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参保的,员工可凭工资条等资料到社保部门投诉处理。目前,我局会根据来信人提供的情况进一步核实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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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生 [来自:东莞市]:工厂没有按本人实际工资来购买社保怎么处理?如五月份本人工资底薪2000职务津贴650奖金600加班974共4224元,工厂按医疗3854、其他按2906来购买,怎么办? [2018/7/5 10:45:09] >> 详细
回复:答:你好,应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如单位未如实申报,可向参保所在地社保分局监察部门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