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
、糖友 [来自:东莞市]:是不是普通银卡社保不能申请特定门诊? [2019/12/19 16:21:30] >> 详细
回复: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照特定门诊规定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其病种基本医疗费用限额内,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75%支付。基本险特定门诊病种共有27个病种,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可以按规定享受特定门诊待遇。
-
12
、新莞人666 [来自:东莞市]:1、小病在社区看,出发点是好的,但很多时候社区门诊人手不足,导致社区排队数十人,而在镇街人民医院却明显少很多人的情况并不少见,导致社区门诊看病难的问题屡见不鲜。 2、更多人期待改善的是社保转诊问题,无论是从自身经历,还是身边朋友,抑或是从阳光问政普遍反映的问题来看,这已不是个例,而是普遍的百姓心声了,期待尽快出台相关措施缓解,比如:社区门诊安排专人处理开转诊单的病人、或者由上级医院直接开证明即可报销等,毕竟社区门诊很多科目都是没有的,而且也有很多病情是明显在社区门诊是看不了的,比如做手术、照胃镜、照X光、拔牙等等,(不一定非要先开转诊,毕竟有的病情耗不起耽搁,总不能剥脱大病的报销权利,比起小病而言大病花费的才是大钱,才能更加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因此期待社区门诊可以进一步增加每天在班的医生数量(特别是周末),或者改善转诊问题,以便更好造福人民。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建立和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任务。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改革的特色在于落实基层首诊和分级诊疗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基层首诊的主要载体,卫健部门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也采取了很多的改进措施。接下来,我局将积极配合卫健部门,进一步推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11
、小陈 [来自:东莞市]:现在社区门诊的费用虽然有报销比例,但确实是越来越贵了,比私人诊所还贵,完全失去医疗保障的意义。请问是医生的福利提高了吗?是以营利为目的吗?还是药费贵了?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低水平筹资,以有限的医保资源解决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问题,保障参保人的基本医疗诊治需要。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建立遵循城乡一体、全民医疗保障原则,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覆盖城乡的统一、公平的全民医保制度,建立公平的筹资机制,对职工以及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享受同等待遇。以较低的缴费标准获得一个相对合理的待遇水平,从而减轻企业、职工以及城乡居民的负担。目前我市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符合规定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70%, 而签约了家庭医生服务的,报销比例是75%。在相对较低的缴费水平基础上,基本上满足了参保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
10
、东莞人888 [来自:东莞市]:家人今年突然患了重大疾病,因本市的医疗技术有限,必须到市外就医,半年时间就住院好几次,市外就医的报销比例也不高,要自已也承担比较高的医疗费用,后续还要继续治疗及手术,这些巨大的医疗费用对于我们打工仔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远远超出我们打工收入,请问有重大疾病住院的医疗报销每一年有限额吗?每年报销限额是多少?网上说有重大疾可以申请二次报销,请问东莞二次报销救助政策什么时候实施?实施这个政策对我们贫困群众来说是一个希望,贫困群众要符合怎样条件才能申请?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我市医疗保障建立了三重保障“基本+补充+救助”,像三道闸门,层层减负,切实有效地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基本险及大病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约117万元。今年,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市医疗救助体系,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我们积极推进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工作,出台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二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将于2019年12月30日实施,二次医疗救助是对现行医疗救助的补充,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困难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全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政策的精准落实。二次医疗救助待遇统一核付,无需救助对象另行申请。为方便群众,二次医疗救助与本市社会医疗保险、“一次救助”相衔接,由医疗救助经办部门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规定进行二次医疗救助核付。
-
9
、糖友 [来自:东莞市]:想问问为何只有社保金卡的人得了特定门诊的病种,才能申请特定门诊?大家都是买社保医保,为何要规定金卡才能享有申请特定门诊权利?银卡就不能申请?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按照特定门诊规定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在其病种基本医疗费用限额内,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按75%支付。基本险特定门诊病种共有27个病种,补充险特定门诊病种共有11个病种。符合规定的参保人可以按规定享受特定门诊待遇。
-
8
、想不通 [来自:东莞市]:为什么社保卡外观一样,实际上还是分金卡和银卡,报销比例不一样?同是住院,金卡八九万元住院费只付几百。银卡几千元住院费,还要自付两千多?为什么限制只有公职人员才能买金卡?普通老百姓何时才能有一样的待遇?普通职工为什么不能买金卡?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早于2013年,我市已打破金银卡的限制,所有参保人及参保单位均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以用人单位、村(社区)为单位统一选择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已参加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或村(社区)可为全部或部分人员参加医保个账。不存在只有公职人员能买金卡的问题。
-
7
、大朗欧文 [来自:东莞市]:转诊制度过于形式主义了,不知道是不是设定了指标,还是处罚制度,医生都不开,有些病看了将近2周,还是开那几样药,反正就是不会开这个转诊单,转诊制度好坏,也要多来民间调查一下,有没有改进的地方,比如看几天没看好可以转诊,有没有这方面的指导意见?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目前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制度是仍坚持“保基本”原则,充分考虑我市目前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同时,我市依托社区首诊实施按人头付费结算方式,较好地控制门诊医疗费用的增长。按照目前的就诊情况,去年社区门诊就诊人次达1900多万人次,如果取消转诊,全市互通,首先回流大医院的参保人大幅增加,医疗费用支出远高于社区发生的费用(目前转到医院次均费用为312元,社区为90元),其次,放开转诊后,将对现有结算方式造成很大冲击,门诊医疗费用控制难度大幅增加,医疗费用还将进一步上涨,按照目前门诊就诊情况以及,保持现有社区门诊报销待遇,门诊缴费需要在目前基础上提高数倍,远远超出大部分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
-
6
、于生 [来自:东莞市]:转诊制度什么时候能优化一下,只要涉及转诊,看个病就要一天的时间。能否与深圳,广州一样,刷社保卡直接使用,不用转诊 [2019/12/19 16:19:36] >> 详细
回复: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实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参保人在指定就医点就医方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参保人病情需求,首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根据病情诊治需求,为参保人选择合适的上级医疗机构办理转诊。
我市实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是以深化医改为出发点,其目的就是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形成有序就医格局,方便群众就医,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同时,我市正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设,也是建立在社区门诊“社区首诊”基础上,将基本医疗服务覆盖至每个家庭、每个群众,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让其享受到更快捷、更方便、更专业的就诊及健康管理服务。
若取消转诊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则有以下问题需考虑: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这种做法目前很难实现的。三是这将导致我市整个社区门诊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
5
、吴先生 [来自:东莞市]:在国家相关网站上肝病治疗的药物要降价,我们市什么时候实施 [2019/12/19 16:16:59] >> 详细
回复:我市将于12月31日正式执行国家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政策(简称4+7试点扩围)。届时,25个药品的价格将大幅下降,与4+7城市中选价相比,平均降幅20.67%;与广东省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65.73%;与广东省2019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93%。其中听众所反映的乙肝治疗药品恩替卡韦相比目前我市公立医院正在使用的品种下降了95%。我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执行此政策,届时,使用中选药品的患者将大幅降低费用。
-
4
、张小姐 [来自:东莞市]:医疗救助要怎么申请? [2019/12/19 16:16:59] >> 详细
回复:根据《东莞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含重点救助对象及低收入救助对象)及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的人员,可按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符合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在其就医的本市社保定点一啊垃圾狗实现“一站式”结算;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救助对象及支出型救助对象按规定先个人支付个人部分,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审核相关数据后再批量支付,无需个人申请。
-
3
、胡先生 [来自:东莞市]:非东莞户籍想以个人名义帮小孩买医保是否可行? [2019/12/19 16:16:59] >> 详细
回复: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可以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2
、周先生 [来自:东莞市]:工厂倒闭以个人名义想在社区买医保是否可行 [2019/12/19 16:16:59] >> 详细
回复: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可按规定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由社区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1
、江先生 [来自:东莞市]:他妻子有买社区医保,要生小孩了有没有生育津贴? [2019/12/19 16:16:59] >> 详细
回复:本市户籍人员在社区参保的,累计参保时间12个月以上并且生育时属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城乡居民或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现场结算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个人无需办理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