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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东莞市]:东莞厚街一森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218号华科城二楼一森口腔,公司私自关闭考勤权限,删除考勤记录,调换监控硬盘后又以无员工考勤记录要核对考勤情况无故拖欠工资,又没有具体发放工资时间,包括以股权纠纷为理由不发放7月工资,发放7月工资的工资条私改部门属性,想请问领导,第一,人社局人员来到门店没有找法人及负责人,只与新来管理人喝茶聊天有没有聊出结果,第二,我们员工维权这么难,政府部门有没有执行力高的政策出台,公司有恃无恐的情况就让员工走诉讼。 [2022/9/1 17:03:53] >> 详细
回复:2022年8月26日,厚街人社分局监察员向东莞厚街一森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了解有关工资支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孙某表示2022年7月员工工资表已制作完成,并承诺于8月30日前完成核对并发放。2022年8月29日,涉事企业向我分局提供了员工7月份的工资确认表及转账支付凭证,资料显示涉事企业已于8月27日发放员工7月份工资,分局监察员随机询问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均表示7月份工资已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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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人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市局领导:去年7月17日你们率队走进热线,当时我提交问题投诉常平永泰电子漏交本人在职其间养老保险,经过一年多的时间问题以监察条例不予处理又回到原点,在这一年多本人多次致电常平分局和市局相关部门,都是将问题引给常平监察大队处理,投诉到常平分局,监察大队以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超过二年时效不予处理。企业给职工交养老保险属法定'义务,在咨询省人社厅后,人社厅给的答复是应有属地东莞市社保征收部门查处,,请问东莞市社保征收部门能不能查处企业漏交保险的违法行为,东莞市社保经办和征收部门的办公电话是多少?如何向市社保征收部门投诉永泰漏缴养老保险一事?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有疑问,请联系常平人社分局保险关系股,联系电话:39001633-403,地址:常平镇园林路2号。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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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念 [来自:东莞市]:尊敬的东莞人社局领导们:几年前在东莞一家公司上班当时企业没有帮忙买养老保险,现以离职超过两年,要求企业补缴在职期间的养老保险企业不同意补缴,人社局真的无权处理吗?根据社保法,企业帮职工购买养老保险属法定义务,如果人社局处理不了,那请问该有哪个部门处理?这一年多来,本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曾不下百次电话咨询东莞人社局各科室,得到的答复都是相互推诿!本人在此希望领导们给一个明确答复,企业漏交职工养老保险超过两年的,职工向人社局投诉,人社局到底有没有权力和责任去查处追缴?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地人社部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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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克 [来自:东莞市]:各位领导,您好!有两个问题想反映:1、《关于明确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于2020年出台,现在是2022年的8月,整整两年多了,用人单位却依然无视该文件精神,没有为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这样如何能保障编外人员的自身权益呢?2、《关于加强和改进镇街编外人员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末端执行力的指导意见》,请问什么时候能有类似的文件可以加强改进下市单位的编外人员?难道市单位的编外人员不是基层编外人员吗?希望各位领导能重视下这两个问题,能为基层编外人员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激发基层编外人员的干事热情。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1、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第36号令)有关规定,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关于明确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48号)的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由单位和编外人员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经费由聘员公用经费或单位公用经费解决。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但不强制建立。2、一直以来,我们都注重保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的薪酬福利待遇和提升队伍工作士气,不断完善聘员的管理制度,修订管理办法,确立了普通聘员类别晋升、工资档次晋升、培训管理等机制,逐步拓宽普通聘员的职业发展道路,并先后3次调整普通聘员的工资待遇标准。下来,我们也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继续完善普通聘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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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炜 [来自:东莞市]:你好,我是东莞本地居民,在惠州博罗石湾上班,之前在东莞上班买东莞那边社保,现在惠州上班买这边社保,如果到了退休年龄,东莞和惠州两边社保年限是否合并一起?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自2021年4月1日起,养老保险参保数据在广东省内已经基本实现了数据联网共享,因此养老转移已经实现广东省内不需转移,改通过跨区域人员合并方式实现。在您到了退休年龄的时候,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发起合并归集,将省内各地参保年限累计后计算养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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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东莞市]:请问领导,公司拖欠工资,东莞厚街镇地区人社部门是有人上门了解情况,都没有找到公司法人和第一责任人了解情况,就是和公司一个刚来半个月不到的新同事一起在茶室喝茶聊天,听公司的假意诉苦,听信一面之词算不算不作为,还电话联系投诉人要求提供个人信息,这怎么算保护群众呢?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接报后,厚街人社分局监察员向诉求人了解情况后到涉事企业东莞厚街一森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现场调查。分局监察员核查涉事企业工资表及转账凭证等用工资料以及调查询问企业负责人,目前该用人单位在职员工14人,已发放2022年6月份工资,原于8月15日发放的7月份工资因考勤出错需推迟发放,分局监察人员向用人单位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其关于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要求其依法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涉事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加紧核算员工工资,并承诺于8月31前将7月份工资发放完毕。另经监察发现涉事企业存在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情况,分局监察员对涉事企业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企业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厚街人社分局,联系电话:0769-8582183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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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Lονε成魔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东城成顺塑料制品厂厂地址:东城温塘冚头广场路67号二楼因不按时发工资,我们两公婆提出辞职,8月15号离职,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给我们,工资总额高达37332元,在这个厂我们有很多员工离职后没拿到钱,很多员工觉得麻烦,投诉无路,宁愿不要这些钱了,有的人离职两年了,工资也不给,也可以说只要离开这个厂工资就没了,五月份那时候,因为工资的事老板娘和员工都打架了,打到住院也没拿到一分钱,在这个厂工作,没有劳动合同我们员工得不到相应的法律保护,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经查,信访人三人于2022年8月23日来东城人社分局投诉东莞市东城成顺塑料制品厂(以下简称:成顺公司)拖欠工资,8月25日劳动监察员到公司处理,成顺公司负责人承诺8月31日前结清投诉人工资,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信访人告知其处理结果,并建议投诉者如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支付其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员反映或通过劳动仲裁处理,后续情况继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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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小姐 [来自:东莞市]:现代有理想有抱负有能力的年轻人都不愿意进基层工作,基层人员流动非常大、非常快,导致基层工作效率非常低下,贵局有详细调查具体原因吗?有实质的有效的全覆盖的激励奖励方法吗?经常说为民办实事,难道基层非编人员就不是市民的一部分? [2022/9/1 17:03:08] >> 详细
回复:您好,基层编外人员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主要负责辅助性或技术性的工作,为提供政务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您提及基层效率低下,主要原因是大量工作下沉至基层,基层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效果呈现不够明显,因而感觉上效率较低。此外,各镇街基层编外人员的薪酬标准及福利待遇具体由镇街根据本地区社会与经济发展水平自行制定。为保障基层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各镇街基本建立了编外人员薪酬调整及增长机制。若您有薪酬福利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镇街党建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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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手瓜 [来自:东莞市]:2020年已经出台文件《关于明确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48号,为什么到2022年8月还没有执行,用人单位也没有与普通聘员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的事宜,希望贵局能介入,为我们广大低薪聘员群体保障自身权益,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社部第36号令)有关规定,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由企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自主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关于明确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建立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0〕48号)的规定,建立企业年金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由单位和编外人员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经费由聘员公用经费或单位公用经费解决。鼓励用人单位为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但不强制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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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和尚敲一天钟 [来自:东莞市]:试问领导目前基层非编人员待遇同工同酬情况有什么实质改善吗?本人感觉不到有改善。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镇街基层编外人员的薪酬待遇标准由各镇街自行制定。如您有疑问,可向所在镇街的党建或财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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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来自:东莞市]:东城某企业不认可不遵守国家规定的最基本的产假法规,而且拖欠产假工资。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若您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分局或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投诉处理,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45/12333或通过“东莞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投诉反映。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71号,值班电话:0769-22464650。收到您的诉求后,我们将会及时依法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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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来自:东莞市]:请问领导,目前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还有公司无故拖欠工资,肆意克扣薪资可以吗?东莞厚街镇地区要投诉到哪里解决问题?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若您的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分局或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投诉处理,也可以拨打热线电话12345/12333或通过“东莞12345热线”微信公众号投诉反映。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厚街分局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东4号,值班电话:0769-85581406,收到您的诉求后,我们将会及时依法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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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来自:东莞市]:关于2021年工程类职称评审,答辩时评委根本不是根据参评人的工作经历情况性质、工作业绩、技术工作总等范围来问答,而且每个评委问的问题水平标准不一样,有些问题根本就不是参评人的工作范围内,好似故意刁难一样,通过入选的基本都是“自己人”政府部门、行政单位的人员或者土木建筑协会会员单位的成员,恳请严查这种操作行为,请问这如何公平公正。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我市职称评审专家都是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由评委会组建单位进行遴选并通过我局核准备案的,都是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副高职称1年以上,或中级职称3年以上的专家。根据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文件,答辩主要围绕申报人工作经历、业绩情况和学术成果开展。为全面准确判断申报人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评审专家在详细审阅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根据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文件提出本行业本专业应知应会问题是合理的,不存在故意刁难情况。职称评委会是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在评委库随机抽取规定数量的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结果经评委会全体专家集中讨论和投票表决产生。同时,为保证评审纪律,评委专家在评审前均需要签订评审工作责任承诺书,评审过程中上交通讯工具并接受评委会组建单位的巡查和人社部门的抽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评委会的建设和管理,保证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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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阳 [来自:东莞市]:《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1日公布施行,第三十条 第二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然而广东省东莞市,“育儿假”政策却停留在头口宣传,企业不落实,人社不执法,轰轰烈烈的“育儿假”政策公布实施至今已过去9个月,东莞市各级部门应带头落实省的法律法规,但部分单位,如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均以未出实施细则而拒绝落实有薪育儿假。市民向东莞市人社局反映,人社局回复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人社局的做法变相成为用人单位的挡箭牌,企业在人社局的“帮助下”,育儿假变相成为与单位协商的假期,不是强制的有薪假,职工也不会因为无育儿假而与企业撕破脸以致丢失工作,如果育儿假的细则一直不颁布,以东莞人社局的做法,职工就永远休不到育儿假!近日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涉及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国家想在多重政策下缓解“不敢生”“不想生”难题。而在东莞已出台9个月的“育儿假”只是纸上文字并无落实,请问人社局,能否对向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育儿假宣传引导,明确相关执行要求?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员工劳动权益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即公布即实施(即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劳动者可登陆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查询条例原文。《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据了解,省人大立法部门正会同省人社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研究相关假期的执行细则。执行细则公布实施前,不影响相关假期的执行。条例的效力,无需相关政府部门转发即可实行 。
下来,人社部门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主动落实三孩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用人单位不落实条例规定假期的,依法督促整改。感谢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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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 [来自:东莞市]:2021年职称评审工程类高级工程师21年11月评审到现在几乎10个月,公示通过的人现在还没拿到证,是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可以做到如此懒政怠政。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职能分工,我市建筑工程副高职称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和评后公示,我局负责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核准发证。工程系列其他高级职称证书由省人社厅负责制发。2021年度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7日,审核受理时间为2022年2月至5月,专家评审时间为6月份,评后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7日至13日。我局于8月上旬收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来的评审通过人员资料。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对全市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审结果核准和发证工作。由于评审通过人数较多,核准需要一定时间。下来,我们将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尽快发放证书。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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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902548@qq.com [来自:东莞市]:东莞社休局特别是南城社保局整体业务素质差,电话打不通,服务态度还不好?10多年的社保顽疾,我看看阳光问政能不能有点小进步?1.南城社保局的咨询电话非常能打通?打通基本靠运气。后来他们自己解释,说是30部电话,只有一个分机接听;南城最少居住人口80万以上,一部电话怎么可以解决这么多的社保问题?每次社保的借口就是人手不够。这是理由吗?2.电话好不容易打通,结果工作人员一问就是三不知?关系股的就只知道关系股,工伤及涉及其他的问题,就叫你转拨。你问他们为什么不知道?他恬不知耻地说,那是那个部门管的,我理所当然不知道,不清楚?这样的事情,你让社保局内部员工,怎么反省反思,是不是这么回答我们广大市民的。3.最无法理解的是,东莞的社保网站,进去一趟,非常不容易。一定要什么IE流览器,又要什么版本才可以?深圳广州的社保网站,没有这么多要求?4.强烈建议,社保关系社会民生与社会的稳定,想尽办法开通公民与社保局的沟通渠道,减少排队,能在网上的办的就不要到门前办理。南城社保局每次排几个小时的队,二分钟解决的问题。这不是在浪费大家纳税人的时间吗?你们还理由气壮地说,人手不够吗?社保办事要提高效率,增加渠道,要做普法推广工作。现在疫情期间,大家真的好难。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 南城的经营主体居全市前列,社保业务和咨询量也一直居全市前列,自从上线省系统及国家医保平台,国家、省、市系统参保数据问题也日益增多,加上现时疫情期间出台多个纾困政策,咨询电话的咨询量大幅提高。为此,南城中心各股室专门设置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接听,解答参保人的电话咨询,并在办事大厅设有专门的综合咨询岗负责解答现场群众的业务咨询。但面对大量的咨询电话,仍会出现电话接听忙音等待接通的提示音,给群众办事带来困扰非常抱歉,希望诉求人谅解,现中心正办理加装一台咨询电话,届时将缓解咨询电话打不通的问题。另外,我中心正积极推进网上智能服务的宣传推广工作,东莞社保和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的智能客服及“智能小E”能基本解答参保人的一些常见问题,建议参保人在电话暂时无法接通时可先行自助咨询。
社保业务专业性强,且政策更新快,各股室的业务,非本股室人员难以回答跨股室问题,怕错误指引参保人,建议咨询相关股室。
关于社保网申系统的问题,由于省系统上线不久,待省系统开放更多的网办业务后,届时将会逐渐优化完善。
针对参保人提出的问题,南城中心高度重视,将进一步优化各环节的业务流程,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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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卡 [来自:东莞市]:请问东莞的优才卡要办多久,二个月,三个月。。。。。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东莞市优才卡审核期限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单位所属园区、镇(街道)人社分局和市人社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和复审;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则进行退回处理,申请人按提示补充证明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审核认定期限自再次补交材料时重新计算;如申请通过,申请人将收到短信通知。申请人可致电用人单位所属园区、镇(街道)人社分局或东莞市人社局提供个人信息查询办理流程状态。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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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amei [来自:东莞市]:人才综合补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是否包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等国际通行金融资格证书?目前很多城市对国际通行证书都有补贴奖励,像深圳、广州、上海、杭州、天津等都有。东莞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地,政府在新时代引进人才出台很多措施,建议能增加对国际通行证书持证人的奖励,吸引优秀金融人才来莞。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目前,《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和《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的申领对象主要为具有相应学历(或学位)、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及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您提出的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等国际通行金融资格证书持有人尚未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当前我国尚未有国际通行金融资格证书对应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制度依据或参考文件;另一方面,国际通行资格证书种类繁多,除金融行业外,还涉及其他多个不同行业,当前尚未有系统化的汇总和分类。因此,各类国际通行资格证书如何对标我国现行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仍需作进一步研究。下来,我们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指示,结合国内其他城市做法,稳步开展有关研究工作,争取在今后的政策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扩大政策补贴范围,吸引更多人才来莞发展。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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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来自:东莞市]:《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1日公布施行,第三十条 第二款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然而广东省东莞市,“育儿假”政策却停留在头口宣传,企业不落实,人社不执法,轰轰烈烈的“育儿假”政策公布实施至今已过去9个月,东莞市众多事业单位、公司企业均以未出实施细则而拒绝落实有薪育儿假,如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东莞市公安局及各分局、社会服务机构、东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分局、京瓷办公设备科技(东莞)有限公司等等,市民向东莞市人社局反映,人社局回复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人社局的做法变相成为用人单位的挡箭牌,企业在人社局的“帮助下”,育儿假变相成为与企业协商的假期,不是强制的有薪假,职工也不会因为无育儿假而与企业撕破脸以致丢失工作,如果育儿假的细则一直不颁布,以东莞人社局的做法,职工就永远休不到育儿假!近日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涉及完善生育休假和待遇保障机制,国家想在多重政策下缓解“不敢生”“不想生”难题。而在东莞已出台9个月的“育儿假”只是纸上文字并无落实,请问人社局,能否对向企业做好育儿假普法宣传及如实的执法办案呢?劳动人民是弱势群众,为了保住工作都不敢哼声,请人社局到企业巡查核实育儿假实施情况,一个抓一个准。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员工劳动权益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通过,即公布即实施(即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用人单位、劳动者可登陆省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查询条例原文。《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据了解,省人大立法部门正会同省人社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研究相关假期的执行细则。执行细则公布实施前,不影响相关假期的执行。条例的效力,无需相关政府部门转发即可实行 。
下来,人社部门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主动落实三孩相关政策规定。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用人单位不落实条例规定假期的,依法督促整改。感谢对人社工作的关注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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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 [来自:东莞市]: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综合申报时间太短,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与5月31日时间公示,申报受理时间只有短短一个月时间,后来才延续到7月15日。考虑到政策宣传扩散需要一两周的时间,留给符合条件的新时代人才迁入户口、调入档案的剩余不多。去年受理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7月25日,时间为2个月,时间比较充足。建议:积极贯彻《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精神和《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 2018 ) 106号)精神,为更好吸纳新时代人才,提高新时代东莞吸引力和竞争力,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且2022年疫情严重,大家尽量减少外出,办理人才入户、调档等需要时间更久一点,可参考去年申报时间相应延长受理时间,谢谢!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您好,我局官网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了《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申报公告》,并于2022年7月1日发布了延期申报公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7月15日,受理期为46天。若您未能在本期受理期内申请,可于2023年我局发布的收尾期申报公告按当期公告要求提出申请,您可关注人社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index.html),留意公告公示栏相关信息发布。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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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有什么不同?居民医保是否交一年保一年还是交足规定年限就可以一直享受? [2022/9/1 17:03:07] >> 详细
回复:1.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1﹞3号)的相关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目前为290元/人·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按首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之月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计发系数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根据《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企业职工的缴费工资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本人工资收入(包括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如实申报;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退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2个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2个险种的缴费模式、待遇计算方式均不一样。 2.居民医保非我局职能范围,请咨询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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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来自:东莞市]:补买社保 [2022/9/1 17:01:50] >> 详细
回复:经核查,来电人徐先生反映的是要求东莞市昌威机械有限公司为其补缴2018年至2019年的养老保险问题,万江人社分局在2020年年底以及2021年2月已先后两次协调好双方协商一致进行补缴养老保险,但由于企业先后两次与徐先生约好具体时间到经办部门进行补缴,徐先生均未到场,故未完成补缴手续,后续徐先生也没再就该事情提出诉求。现根据徐先生反映要求该企业为其补缴养老保险的诉求,万江人社分局再次跟进处理和协调,该企业已初步同意为徐先生补缴养老保险,后续双方约定具体时间到万江人社分局经办部门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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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 [来自:东莞市]:领取失业险期间无买养老保险,有什么后果? [2022/9/1 17:01:49] >> 详细
回复:您好!据您的陈述,您目前已在用人单位工作且正常参加社会保险,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前和再参保后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并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条件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将合并计算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