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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来自:东莞市]:我去年11月开了一家公司,我听说公司需要年报,是吗?具体怎么报? [2025/4/30 17:13:06]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是的。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登记成立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据此,该公司是去年11月成立的,从今年起报送年报。具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下载“粤商通”APP或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2024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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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觉 [来自:东莞市]:广东南方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一家广州市企业。
在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申请了低压电工培训许可,
3月18日我们报名培训后才发现,开的培训发票是中泰安全培训公司发票。导致我们报销不了。
查询,广东南方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没有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营业执照,或东莞市民政部门登记、东莞市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营业许可证明,这种行为是否属于无证经营、违法经营。
打电话到东莞12345投诉,他们回复叫我们到广州12345投诉。
取缔这种黑心培训。
东莞市长安镇长盛社区富民路69号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楼217-218室。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1、关于市民提问的关于广东南方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无证经营、违法经营问题,工作人员多次拨打市民的联系电话,了解具体情况,但均无法接通;2、在被举报地点现场发现东莞中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DQCB077L,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等。3、东莞中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了广东南方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使用协议》及广东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管平台备案信息表。目前,我局正积极联系市民及被举报人核实相关情况,调查结果将依法回复市民。(联系电话:0769-822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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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市民_A [来自:东莞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遇到中介未告知房屋真实情况,导致押金损失,这个怎么解决呢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于租赁中介未告知房屋真实情况的问题,市民应向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部门反映。消委会:视中介是否违背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应告知未告知的约定,如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请消费者联系政府服务热线12345,提供合同等佐证材料投诉,协调解决。消委会:视中介是否违背了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应告知未告知的约定,如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请消费者联系政府服务热线12345,提供合同等佐证材料投诉,协调解决。消保科:需结合中介服务合同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研判,建议拨打12345热线登记,由职能部门跟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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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 [来自:东莞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请问市监局有执法机构和办公室电话吗?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如您需要进行消费投诉,可通过阳光热线、拨打我局官网公示电话或 12345 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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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1 [来自:东莞市]:广州市自2016年8月1日起,需要查询商事登记基本信息的社会公众,就可通过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gz.gov.cn/→政务服务→查询服务→商事登记基本信息查询)自行查询,并自行打印。广州市局的档案查询窗口不在提供检索、打印商事登记基本信息(包括加盖公章)服务,且不收取相关费用。请问东莞市何时开始效仿实施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我局早在2017年7月1日起,就已经实现我市企业基本登记信息的网上查询和打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需前往市工商局查询窗口(即机读档案),可直接通过“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qyxy.dg.cn/qyxy/index.shtml)→信息打印(输入企业完整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选择“注册信息”打印。此外,根据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东莞市企业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管理暂行办法》,打印结果在办理业务时可作为纸质证明材料提交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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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东莞爱雅健 [来自:东莞市]:连续两次12315投诉东莞爱雅健了,很难想象,到底是多大的后台才能每次都石沉大海,无人处理。1.东莞爱雅健质量极差。5000多块弄的牙齿,材料极差,一年未到,坏了三次。2.东莞爱雅健售后质量差。牙齿坏了,疼痛难忍,被告知只能预约14天后修理,离谱!3.12315投诉后 ,有关部门竟然只是跟对方轻描淡写说,你们要注意沟通方式,无任何举动是与消费者协同解决问题,我有理由怀疑,此间存在官商勾结本人于2015年4月左右在高bu镇爱雅健口腔花费 5000多治理几颗牙齿,一年时间不满,牙齿三次脱落,第一次,当天就牙齿掉渣,没办法返回重弄,第二次吃饺子,牙齿碎了。第三次,本人进食面条时整个牙齿脱落。本着解决问题原则,我来到爱雅健口腔医院,提出我的诉求,被告知,牙齿痛到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只有14天以后才能预约。试问,是否只有新进圈的羊仔,新客户,才配拥有及时预约的时间。修补牙齿的客户统统就是一个字,排!为此,我对于该机构只顾盈利的企业精神十分不满,打电话投诉到高埠镇卫健局,可是时隔一个月毫无回复。无任何进展和解决方案。两周后,悄无声息的用短信提示我,处理结束,请问高埠镇卫健委处理了什么?是否是官商勾结,才导致这样的机构可以肆无忌惮的以这样的态度,这样的质量消遣消费者?没有政府的纵容就没有奸商的毫无下限!我要求东莞市高步卫健委给我一个解释,公开透明的解决问题!而非现场走轻描淡写,好好沟通!用实际行动解决消费者问题!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询全国12315平台,未收到市民提及的工单。消委会也未收到相关投诉,建议请投诉人按照其诉求,向高埗镇卫健部门咨询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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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爱雅健后台太大了 [来自:东莞市]:连续两次12315投诉东莞爱雅健了,很难想象,到底是多大的后台才能每次都石沉大海,无人处理。1.东莞爱雅健质量极差。5000多块弄的牙齿,材料极差,一年未到,坏了三次。2.东莞爱雅健售后质量差。牙齿坏了,疼痛难忍,被告知只能预约14天后修理,离谱!3.12315投诉后 ,有关部门竟然只是跟对方轻描淡写说,你们要注意沟通方式,无任何举动是与消费者协同解决问题,我有理由怀疑,此间存在官商勾结本人于2015年4月左右在高bu镇爱雅健口腔花费 5000多治理几颗牙齿,一年时间不满,牙齿三次脱落,第一次,当天就牙齿掉渣,没办法返回重弄,第二次吃饺子,牙齿碎了。第三次,本人进食面条时整个牙齿脱落。本着解决问题原则,我来到爱雅健口腔医院,提出我的诉求,被告知,牙齿痛到无法忍受的情况下,只有14天以后才能预约。试问,是否只有新进圈的羊仔,新客户,才配拥有及时预约的时间。修补牙齿的客户统统就是一个字,排!为此,我对于该机构只顾盈利的企业精神十分不满,打电话投诉到高埠镇卫健局,可是时隔一个月毫无回复。无任何进展和解决方案。两周后,悄无声息的用短信提示我,处理结束,请问高埠镇卫健委处理了什么?是否是官商勾结,才导致这样的机构可以肆无忌惮的以这样的态度,这样的质量消遣消费者?没有政府的纵容就没有奸商的毫无下限!我要求东莞市高步卫健委给我一个解释,公开透明的解决问题!而非现场走轻描淡写,好好沟通!用实际行动解决消费者问题!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查询全国12315平台,未收到市民提及的工单。消委会也未收到相关投诉,建议请投诉人按照其诉求,向高埗镇卫健部门咨询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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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不一样? [来自:东莞市]:东莞银丰假日没有处理完税务和社保、五险一金问题(欠费),就马上可以办理非法注销,请问市场监管局是怎么让它们做到的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经核实,东莞市银丰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月6日的注销登记材料包括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纸质清税证明等材料,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准予注销登记。如留言人有证据证明东莞市银丰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可到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提出撤销注销登记的申请,并附相关证据,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决定是否撤销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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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梦人 [来自:东莞市]:本人想办一间加工厂,把散装的食材分包出售,不知道,要什么资质,要什么样的条件,麻烦回复一下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食品分装是指食品生产经营者将直接投放市场的预包装食品,经过一定的工艺控制,在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将大包装食品分成小份,包装成含量较小的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生产行为。
分装的食品通常是预包装食品,而不是散装食品。不过,在实际经营中,存在将大包装的食品拆开,分装在包装材料或容器中进行销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的食品按散装食品管理。但这与严格意义上的食品分装有所不同,食品经营环节将大包装食品拆零销售,不再加工成预包装食品的,不属于食品分装。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中允许分装的食品才可进行食品分装,如大米、食用植物油、茶叶、蜜饯等。企业从事食品分装需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分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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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莞21年 [来自:东莞市]:市监局领导你们好,由于政策原因市场上出现大量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商户,而且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执法权在贵局,请问贵局对这些行为是强力执法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主动清查还是靠投诉举报,麻烦在直播时普下法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烟草专卖法的有关规定,烟草的零售批发和生产,由烟草专卖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烟草专卖部门日常对烟草的零售批发商家进行检查,会同时检查经营证照、烟草真伪等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零售烟草的问题,会及时通报给我局,由我局依法查处。同时市民也可以通过12345、12315热线等途径向我局直接举报,我局同样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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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三 [来自:东莞市]:现在到吃河豚鱼的季节了,现在吃河豚鱼安全吗?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有关规定:养殖河豚应当经具备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工后方可销售,加工企业的河豚应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
为避免食用河豚鱼中毒,食品经营单位不得养殖、加工、经营河豚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对消费者来说,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豚鱼,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豚整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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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 [来自:东莞市]:我购买的保健品涉及虚假疗效宣传,这种消费维权问题要怎么解决?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的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据资料,如宣传海报、会议视频、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凭证等,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当前,有些不法经营者为了牟取暴利,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等形式,以养生、保健、医疗等名义为噱头,将普通消费品加以“功能化”包装后,向老年人群虚假宣传推销和非法诊疗,高价售卖,坑骗老年人,危害老年人健康,甚至耽误疾病治疗,造成严重后果。
在此呼吁,经营者应合法合规经营,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朋友,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要被功效化宣传误导,避免上当受骗;平时通过正常渠道和权威媒体多了解健康知识,多听取医生对养生保健的建议,不参加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专家义诊、免费旅游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健康仪器等产品前要多和家人沟通,并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据资料,如宣传海报、会议视频、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凭证等,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老人容易上当受骗的一大原因是亲情缺失,因此无论社会怎么打击违法行为,还需要子女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呼吁子女要给予老人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给养,多普及健康知识和防诈骗知识,才是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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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惑的葡萄糖 [来自:东莞市]:如何辨别医美机构使用的肉毒毒素真伪?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美机构应当能够提供购进肉毒毒素的正规单据,药品瓶身应当有国药准字号,国药准字号应当能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可查询,建议消费者到正规医疗美容机构接受专业医生的治疗,注射肉毒毒素后如有不适应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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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掉的橘子皮 [来自:东莞市]:我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去年年底通过了HACCP体系认证,我听说通过HACCP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获得2万元奖励,请问这个奖励今年还能继续申领吗?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可以的。我局于2024年5月28日出台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企业HACCP认证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对符合条件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HACCP认证或再次认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给予一次性2万元的奖励。该办法持续三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我局已对74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奖励,共计发放148万元。今年将继续组织第二批符合条件的企业(2024年取得HACCP认证)进行申报。届时,请关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后续具体的申报要求以官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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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来自:东莞市]:我去年11月开了一家公司,我听说公司需要年报,是吗?具体怎么报?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是的。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当年登记成立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据此,该公司是去年11月成立的,从今年起报送年报。具体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下载“粤商通”APP或关注“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报送2024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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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 [来自:东莞市]:我想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别人侵犯我的商标权,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哪里可以查询到?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如果您投诉他人侵犯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您需提交投诉书、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人证明文件、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侵权证据(销售单据、侵权品、图片等)、侵权品与真品之鉴定办法(文字说明并与彩色图片结合、并明确出具鉴定证明时间、单位)、被投诉人工商登记资料(无照经营的提供被投诉人方位图)、保证书(对投诉资料及投诉内容之保证)、投诉材料清单(诉材料清单由经办人签名,填写所提交材料名称并标明页数和份数、联系电话)等相关材料。
委托代理人投诉的还应提供代理合同、代理人营业证件。
涉外注册商标投诉(商标注册人不是中国大陆的注册商标统称为涉外注册商标)还应当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港、澳商标注册人投诉的代理合同(证据材料)应由中国司法部认可的公证律师公证;台湾商标注册人投诉的代理合同由台湾公证部门公证后再加盖海基会公章确认;外国商标注册人的代理合同经所在国公证部门公证后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建议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的“知识产权公告”专栏查询,按公告的内容准备相关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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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市民 [来自:东莞市]:我是开医疗美容店的,请问在美团上怎样发布广告才合规?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医疗美容属于医疗服务,需要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从事的活动属于医疗行为,如果发布医疗美容广告需要事前到市卫健部门申请,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审核的内容,标注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批准文号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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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 [来自:东莞市]:广东地区夏天比较热,电梯里一点都不透气,又闷又热是否符合要求?如何解决?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1、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电梯轿厢的温度没有明确的要求,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588.1-2020)要求无孔门轿厢上下部应设置通风孔,且有效面积均不小于轿厢有效面积的1%,因此电梯轿厢是通风的;
2、业主可以和物业协商,在电梯轿厢安装空调或风扇,但加装前一定要告知维保单位,确保加装后电梯的平衡系数和相关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必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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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空万里 [来自:东莞市]:我想问一下,市民在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些什么?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市民购买散装食品时应重点关注如下事项1、经营者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悬挂在店内醒目位置;2、查看散装食品的标签标识,应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3、查看散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超过保质期不建议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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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点 [来自:东莞市]:我公司计划委托别的公司生产一批食品,请问需要注意什么,需要到市场监管局备案吗? [2025/4/30 17:12:28]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您公司可以委托有相应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司生产你需要的食品。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和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域标注到地市级地域”。根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许可证编号等事项”。目前只需要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不需要到监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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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境 [来自: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要接收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的,但是一直没有意见箱和电话,请问何时设立?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我局一直高度重视接收包括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部门监督在内的全方位监督。目前,我局已经设有以下监督渠道:
一是投诉举报平台。已设置12315、12345投诉举报热线平台,这两个平台能够及时接收和处理来自群众的各类投诉举报信息,对于市场监管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跟进和反馈。
二是设置行风观测点和聘请行风监督员。已设置了3个行风观测点,收集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了7名行风监督员,从不同的视角和专业背景,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审批服务、日常监管、行政执法等履职行为进行监督,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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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消费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放心消费“双承诺”的具体负责部门是哪一个?是不是有相关办公室协调牵头,请你们公布一个可以打通和联系到人的电话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放心消费“双承诺” 是由市市场监管局和市消委会共同牵头,相关工作可咨询市消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769-2698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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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nvshi [来自:东莞市]:2024年2月12日在东莞市清溪镇青湖西路8号129店(汇景城山谷瑞伊美健康管理店—-现门面改为CHLITINA/克缇丽娜)交了200块钱,当时没有签任何协议的,说是去御鹿华庭总店咨询了解一下祛斑的项目情况,说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不去可以退钱或者抵做别的项目,只要去之前告诉山谷店这边,让山谷店跟总店打个招呼!后来一直没去,也不想去了。就希望能把钱退给我,但该店一直不肯退钱,每次问都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拖延,让我做别项目相抵,我不同意!交涉过很多次,要么说老板没空,要么说老板出差,要么说在申请中,问具体时间也不搭理。每次都叫我去店里做项目相抵。本人觉都该店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强行压迫消费,请消费监管部门干预处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店退还200元!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收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后,东莞市消委会迅速与消费者取得联系。经沟通了解,消费者表示商家已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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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xCpcP [来自:东莞市]:本人在2022年3月在原新一代虎门新园店办理二张2022贺岁卡(单张消费金额:2022元,合共4044元),已激活一张使用至今,余额1116元,另一张未消费,余额2022元,二卡余额合共3138元。现因新接手公司:东莞市雅颜美发有限公司以旧系统转换新系统为由,将于2025年5月4日后对原新一代店办理的消费金进行废止,并强行在店里再次充值才能给使用,存在违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理发店充值后,如果理发店更换老板或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充值金额。强烈要求退回所有余额,共3000多元。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收到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后,东莞市消委会迅速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消费纠纷具体情况。经核查,该消费充值问题涉及原经营者与新接手经营者。目前已积极介入开展调解工作,正在全力协调双方妥善处理纠纷。接下来,市消委会将持续跟进事件进展,加大调处力度,并及时向消费者反馈最新处理情况,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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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的方向 [来自: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走过场、工作作风不端正、人浮於事。已经被阳光问政多次投诉他们工作不扎实,办案作风不端正、人浮於事。但是就是不改正,应该由上级部门严肃处理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感谢市民朋友提出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安排工作人员拨打联系电话了解具体情况,可能市民朋友留存的联系电话有误,接听电话的机主表示其未在东莞阳光热线提问反映问题,我局暂时无法掌握这个意见建议所涉及的具体问题。但是,我们仍然会正视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接下来,我们会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执法规范,严格要求全系统执法人员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我们会加强内部的审查监督,也欢迎市民朋友和媒体朋友对我们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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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东 [来自:东莞市]:本人前面有一个消费纠纷投诉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说不属于他们受理的范围,让我重新打12345让其重新分配相关受理部门,但12345的工作人员称这事就该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的,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什么不受理,他们也没有办法,并不予登记。老百姓投诉无门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2025年4月25日上午已致电投诉人留下的联系方式,对方称并没有在阳光热线相关平台留言,也没有相关消费纠纷,请投诉人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局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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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胜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征询民众的意见,将之前信息公开查询的功能直接关闭,违法违规,无道理,因为其他地市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都可以查询并进行信息公开,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依照国家信息公开法进行信息公开,自己私自将信息公开渠道关闭属于违法行为,要求上级部门严厉处置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收到您通过阳光热线反映关于我局没有征询民众意见,将之前信息公开查询功能直接关闭的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排查,暂未发现政务公开网站功能模块不能使用或缺失的问题。由于您所提及问题中没有明确指向哪个公开渠道或模块的查询功能,工作人员尝试拨打您留言登记的联系电话,但显示为空号,无法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您可拨打0769-23109900,或登录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网址https://www.dg.gov.cn/12345/)把具体问题和网址告知我局,经核实后如确实存在相关问题,我局将及时进行整改。
我局一直致力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升行政透明度,夯实工作基础,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强监管的作用,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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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欺负外地人 [来自:东莞市]: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服务态度差,没有固定电话,电话只能他们打进来,不能别人拨进去,态度非常的嚣张,从不为民办事,对民众的诉求一问三不知,推诿扯皮,这种恶劣的行为还不应该扣绩效吗? [2025/4/30 17:12:27] >> 详细
回复:您好,针对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您好,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向您致电沟通,但发现该号码为空号,无法取得联系。目前,市场监管局的业务咨询大部分已移交至12345热线,若有业务疑问,电话咨询12345后将有人予以解答。确实无法解答的,您还可以留下可联通的联系方式,后续我局将安排专员跟进解决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