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东莞市海洋局牌子。主要职责如下: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实施管理、全市城市设计、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落实防护标准;负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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