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的调研、监测、预测预报;组织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调查,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传染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产品伤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报告。
(四)实施扩大免疫接种规划,开展疾病防制工作,开展相关技术的科研、咨询和公众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指导。
(五)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和学校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六)参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方案的制订,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或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效果评估。
(七)组织开展传染性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毒物、污染物检测检验工作,开展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八)开展疾病预防指导及卫生技术培训,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委托的专项抽检和产品检验任务,并指导各镇街(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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