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政局是市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发挥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职能作用。
主要职能概括起来是”一老四社:
“一老”是指统筹推进老龄工作及养老服务。
“四社”是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
社会救助包括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福利包括负责全市儿童福利、保障、救助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社会事务包括负责全市行政区划管理、地名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婚姻登记管理、殡葬改革和管理;
社会治理包括指导慈善事业发展、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依法登记和管理监督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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