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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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
你好,在2006年由卢伟其主政的东莞市交警支队曾公开宣布‘在最高限速60公里以下(不含60公里)的路段,将不会安装抓拍超速的测速仪’。现在的东莞交警支队“承认”吗??谢谢
答: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因此,对于机动车超过道路限速行驶的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