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希望回复: 我父亲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肇事者逃逸.请问交警支队可以帮我做些什么?我自己又可以做些什么?希望回复.
答: 群众反映的交通事故案件发生于2002年12月11时18分,地点是茶山镇寒溪水路段,二辆摩托车相撞,一方摩托车驾驶人欧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一方当事人驾车逃离现场。当时交警第四大队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也采取相应破案措施,但终因该案毫无线索,导致案件毫无进展。2006年机构改革后,按属地管理原则,该案移交到茶山交警大队。为有效打击交通肇事逃逸犯罪,还死者公道,交警支队侦查大队及茶山大队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由侦查大队派出业务骨干跟进案件,及时召开案情分析会议,在做好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的基础上,尽全力查获肇事逃逸的车辆及司机。同时,继续排查修理店,加派办案人手,进一步扩大周边镇、街(园区)修理店排查范围,尽可能发现疑点。此外,继续开展调查走访并继续刊登协查通告,重点是案发周边群众以及当时的目击证人,积极寻找破案线索,力争早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