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陈先生: 您好,公司可以不经劳动者同意更换部门吗,如果算违法,劳动者怎么维权。
答: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引,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如果您在工作过程中认为合法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到您工作地所在的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或者人力资源分局,又或者是拨打12333人力资源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