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相聚: 各位领导您们好:
本人想咨询下关于企业不遵守劳动法,随意辞退员工这样算合法吗?因为本人任职于东莞市光明中学,而在上个月4号突然收到领导口头通知说明天不用上班了,在本人没有违法任何法规的情况下,得不到任何赔偿,甚至有些做了十年的老员工也是如此,我们向东莞东城劳动局反映了情况,领导也知道光明中学这样做法是不合理全法的情况下也不能调解,只能让我们自己申请劳动仲裁,请问这样的情况我们能怎样做,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教育局也说这样只能警告,但不能阻止光明中学违法裁员的行为。人力资源局请你们来帮我们这些弱小群体来处理吧!
答: 人力资源部门已派员到学校调查,由于学校方面拒绝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建议职员申请劳动仲裁循法律途径解决。人力资源部门已联同教育部门到该学校研究处理方案,事件正作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