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ig: 请问游局长《东莞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已颁布实施超过4年,期间市场物价、人力成本都不断上升,最近见到《关于公布广东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但这类指导线根本不适用机关事业单位的聘员(包括部分参照执行的国企),《试行办法》中“第十八条 普通聘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市财政局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请问“劳动力市场用工薪酬变化的情况”是由市人事局主动提交报告资料给市财政局参考,还是市财政局等到出现类似劳动纠纷案件后才被动提出调整方案的?正因为“聘员们”就是没看到相关的薪酬调整机制公布落实,如与企业工资指导线挂钩,加上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太多了,才会导致这么多人在此怨声载道。希望贵局能够及时与其它相关部门反映这部分人的诉求,真正践行群众路线。。。
答: 感谢这位网友的建议。针对网友对聘员提的问题,我局将同编办、财政局好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