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记忆: 局长,请问东莞教师好些年没加工资了,对东莞教师队伍建设会有何影响?
答: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规定,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如职称晋升),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我市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对于行政职务晋升、职称晋升的,都可以增加工资。“记忆”(提问人)如对自己的工资有疑问,可以向本学校或者市教育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