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我爱玫瑰: 规划局长你好!我是玫瑰花园的业主,前段时间我和邻居们去申请信息公开,查阅到我们小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证号为:地字第2000-23-0015号;发证日期为:2014年5月13日(原证核发日期:2000年6月8日);建设规模183315.17平方米;用地面积为116022.26平米;备注列明“变更用地红线及用地单位”。我们当即与工作人员确认过了,该项变更内容并未在小区内公示。具体哪里的用地红线变更了?几时变更的?但怎么不向业主公示? 还有,怎么证上备注还写有“地块内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社区服务站”?什么样的社区服务站?对社会开放吗?在哪里建?谁申请的规划变更?什么部门几时批复的?在哪里公示?这些我们业主毫不知情! 另外,证上的用地面积为116022.26平米;而贵局同时提供的2002年版小区规划总体平面图上,标注的用地面积为141690平方米,两者并不一致。我们当时就提出质疑,但市规划局窗口无法当场解答。 请局长给我们说说是怎么回事好吗?谢谢。
答: 一、玫瑰花园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用地单位是常平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现行市政府相关规定,凡是挂靠镇房地产公司的,需加上实际开发单位的名称,故项目向我局申请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用地单位变更为常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东莞玫瑰新村开发有限公司。我局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发现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配用地红线图,无法明确用地具体位置及范围,故按照目前的发证要求,依据国土证的界线补发用地红线图(原用地证面积116130平方米,新用地证面积116022平方米)。 二、地块内配建的社区服务站,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目前,我局按程序,组织了玫瑰花园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业主可以到玫瑰花园的主入口公示栏或市规划局网站了解具体情况。 三、2002年版小区规划总平面图上,标注的用地面积为141690平方米,该面积包括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证的部分用地。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该部分没有取得国土使用权的用地,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后,再到国土部门完善土地手续后才能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