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东莞马宇: 何局长,您好!请您简化生产能力手续审批,市镇级审批改镇级审批。按目前做法,企业网上录入,提交纸质资料给镇外经办审批,通过后再提交市局审批,这种做法企业必须来回几次外经办才可以办好(1次提交资料,2资提交签名盖章表,3次取回主任签名盖章表)。减少搭车资料,如消防、社保、环保、劳动年审等。
答: "生产能力证明核查是商务部门依照法规对加工贸易管理的一种方式。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生产能力证明时,提交的资料要求包含企业负责人的签名,是一次申报的。对于管理记录及资信良好的企业,在提交资料无误且无需实地核查的情况下,企业一次申报,镇街外经部门当天办结,是我们的工作要求。由于新的管理系统在8月底才上线运行,在新系统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企业经办人员业务流程不熟悉或基层业务受理人员对业务理解不透彻出现办事效率不高的情况。据我们了解,出现两次或多次提交资料的情况,原因多在于部分企业经办人员为了避免因填报资料有误而让负责人签两次名的情况,而采取先报资料,再让负责人签名申报的方式。我们接下来一方面将加强内部培训及向企业宣传的力度,另一方面亦加强检查 ,减少和避免企业多次申报的情况。 企业办理生产能力证明之后意味着可以开展正常的生产。而对企业安全生产而言,消防、环保、社保等部门的正常监管是必要的,下来,我们会会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如何简化流程,方便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