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姐: 你好,小区提价我们都明白,不过这个提价过程、最终的收费结果,你们能监督核实吗?查看过一些法律法规,都是表明收费问题都由价格部门处理,也就是说:小区提价,无论有没有业委会,物业公司如果确实按照合法程序下来提价的,你们给不给备案呢?如果你们不备案,那物业公司又按照新价格收费,是否违法呢?
答: "1、我市对未成立业主大会前的住宅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标准由物业服务双方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协商确定,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只要不超过最高上限,价格部门不能干预物业双方自主约定标准的权利。
2、收费标准的调整和变更是合同行为。由于物业双方在合同中已约定了具体标准,如果物业双方需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变更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应该按照《合同法》和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收费标准的约定进行,这不是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措施。由于业主人数较多,在与物业服务企业商定调整事项时,应按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关于业主议定事项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经“双过半”业主同意,并须重新签订合同,才能调整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单方面调整收费标准的,业主可按《合同法》规定,循法律途经解决。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是事后备案,属告之和备查性质。我局按照物业双方签订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备案,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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