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梁先生: 小区内管道漏损严重,业主又不理,不去集资换管,而且业主又不肯承担漏损水费,随着管道漏水加剧跟小区的业主用水户数的减少,按现在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标准,作为物业公司也无法单方面动用住宅专线维修资金进行官网改造,难以填补漏损部分水费,往往会因为高企的漏损导致运营困难,从而导致物业撤场及小区停水等现象,最后会出现社会稳定问题。随着物价上涨,住宅专线维修资金难以满足日后的管道更换及维修费用,请问二次供水设施的运行管理维护服务费包括什么费用?是否把公司设施更换成本及管道漏损等因素列入到里面?
答: 按《东莞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我局将研究出台二次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二次供水包括的成本费用构成。按现行规定,商住小区有二次加压设施进行供水管理的,可在价格部门审定当地镇街的供水到户价格基础上,加收不超过15%的二次供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