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神龟无敌: 本人户口是潮汕的,去年结婚老婆是本地莞城人,请问现在可不可以申请把户口迁到老婆这边?如果可以要走什么流程?如果不可以的话又是为什么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想问如果我现在户口不变的情况下,如果老婆在办理准生证是不是要跑到我户口所在地盖章?为什么不可以在东莞办理?这些身份信息不是应该全国连网的吗?为什么还要这么麻烦??
答: 如其妻子的户口所在地是自己住房的可办理夫妻投靠,到其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申请入户。需提交如下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结婚证》、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申请人已生育(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收养证》、《收养公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随迁收养子女的,需提供申请《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的申请材料复印件加盖《收养证》(《收养公证书》)签发机关公章;迁入地镇街(管委会)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迁入莞城或迁入商品房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房主关系证明;入户人与迁入地村(居)委会签署的承诺书或迁入地村(居)委会意见。 群众咨询准生证办理问题,建议其咨询莞城区计生办。 我局户政工作人员于2015年1月14日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并告知其相关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