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 为什么2013年6月在东莞市东城樟村派出所报案,关于网络购物欺诈涉及到5040元人民币,而当月下旬已经立为刑事案件,并且在2013年以及2014年在东莞阳光网阳关问政栏目问政,每一次的答复都是联系了当事人。但是我没接到电话啊....而现在也没有一个答复
答: 该案已于2013年6月16日受理为刑事案件处理,6月28日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东城分局经办民警已联系支付宝方提供案件相关账户的详细信息,并积极核对事主提供的淘宝旺旺的聊天记录和支付宝的交易清单,调取和核对与案件相关的银行账户交易记录。目前,因该案证据不足,仍处于进一步侦查中。同时,东城分局办案民警约见事主陈某,并向其耐心解析案件情况,其明白其被诈骗的财物还没找回,并表示理解办案民警的工作。接到市局转来的通知后,东城分局民警梁康华再次电话联系事主,向其解释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