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苦命人: 我家人1-4被电话诈骗走九万三,当天第一时间去寮步派出所报案,仅仅简单录个口供就完事了。明明就有对方的固定电话(已回拨过是对方在接)、银行卡转账帐号等信息,为何不安排立案处理呢?固定电话电信局不都有开户人姓名和安装地址吗?怎么可能查不到呢?难道被骗金额还不够立案标准吗?一年多的积蓄呢,这还怎么过年啊!真心希望我们的公安同志能为民服务,惩罚罪犯,挽回损失!
答: 2015年1月3日21时29分,寮步派出所接到事主黄某报案称:其于2015年1月3日14时许,在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坑口村三正世纪豪门的家里通过电话被犯罪嫌疑人冒充国家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实施诈骗,后其通过网上银行分两次给对方汇去了93900元。我局已于2015年1月6日将该案立案侦查。事主已于1月4日报案时提交了其银行交易流水记录,寮步派出所立案后查询到嫌疑人所开账户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另外事主给我局提供的电话号码其中一个是0755开头疑是深圳地区号码,由于现在网上存在改号软件,有待查证;另外联系他的电话由于记不清,不能确定开户地址,需要进一步查证。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