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叶先生: 您好,我是道滘一家工厂的员工,用社保卡到社区办理转诊,社区医生不给转诊,要在社区看几次,病情严重了,再给转诊。社区医生看病很慢,收费也慢,无奈只能够自费到医院看病。工厂很多人抱怨门诊医疗没用,社区看不好病,又不能转诊。建议:不用转诊,按医院级别报销。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我市建立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的目的就是通过征收少量费用(目前标准每月25.06元,其中个人12.53元)让参保人能够在本社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治需求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此筹资标准,每人每月缴费远不足以支付一次医院门诊就诊的费用,如此低的筹资标准,只有严格管理,杜绝浪费,把资金用在真正需要的病人身上,才能保证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的参保人身上。在这种情况下,社区首诊、逐级转诊是必然的措施,将社区医疗机构没有诊治能力的大病、重病患者可通过社区转诊到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门诊部进行治疗。由于参保人在社区就诊费用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承担,因此,参保人就医须按社保有关规定办理,是否转诊,应当是社区医生在对参保人病情进行诊治的基础上,根据患者病情和本机构的诊治能力提出进一步诊疗措施,而不是根据参保人个人意愿决定。 您建议取消转诊,让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按医院级别报销,我们认为有以下几方面问题需要重点考虑:一方面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将原来由首诊医生根据病情需要来决定转诊级别,改为以参保人经济能力来决定就诊机构,经济承受能力较强的参保人可以到级别高的医疗机构就医,多占用医疗卫生资源,而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参保人只能在社区就医,其公平性不能保证。另一方面,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处于发展期,与大医院存在一定差距,参保人必将重新聚集到大医院,无法切实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目前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低筹资水平模式,主要解决群众在社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无法满足门诊就医全面放开的就医保障需求。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参保人,通过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可以自由选择到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须办理转诊手续,但是参加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缴费要比社区门诊统筹调出10多倍,显然是难以在全市全面推广。 对此问题,我局和卫计部门一直在努力,要求各镇街督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加强对社区门诊转诊的管理,做到按病情诊治需要转诊,简化办事流程,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