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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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_01:
我10多年前原先在武汉工作,当时有保险,后来到东莞工作,头几年没有保险,后来也有的,如何将武汉的保险和东莞的衔接起来?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您在我市建立保险关系后,只需在原参保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一份,并携《参保缴费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向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即可,余下的转移接续手续由两方社保经办机构处理就好了。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