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dht: 你好,东莞的社保缴费基数太高,超过深圳。2014年7月上调缴费基数后,2015年1月又再次上调,这样会把企业搞破产的,企业破产了,员工就会失业。员工失业了,就会造成社会不安定,这种责任谁来负,难道是制定政策的人来负,请回复!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为参保人申报缴费工资。另,根据《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的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统一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