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莞人: 东莞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太频繁。我们是清溪的企业,每年7月份固定调整基数,可以理解。但继2014年7月上调缴费基数后,2014年12月再次调整基数,刚过一个月,2015年1月又再次上调。员工反对声一大片,都不愿意参保,纷纷提出离职。同时这样现在经济环境恶劣,企业经营不景气,企业已是亏损经营,这样下去企业无法生存了。 我们一个小企业,目前公司年承担社保费金额达100万余元,现再次增加基数,确实不能承受。望政府能够理解企业的难处。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如实为员工申报缴费工资。另,根据《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2789号)的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统一调整为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08元。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