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岁月留痕: 本人曾于2008年工作中造成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损伤,后认定工伤,在东华医院实施了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和半月板修复,由工伤保险报销医疗费用。2014年10月份,本人在上班工作期间不慎又扭伤左膝关节,后自行到中医院检查,经磁共振查探,左膝前交叉十字韧带损伤、半月板损伤,医生建议入院治疗,于是本人向高埗社保分局申请工伤治疗。社保部门要求本人前往康怡医院进行工伤鉴定。在康怡医院,那里的法医叫我拍了张CT片,然后叫我回去等通知。大概十多天后,反馈结果:不符合工伤复发,终结治疗。在等待工伤确认和最终入院治疗期间的一个多月里,本人左膝关节动作稍为剧烈点都会扭到关节,由于膝盖疼痛,担心拖下去会更严重,社保部门不通过工伤认定后,本人只能以普通医疗保险入院接受手术治疗,医生为本人进行了前交叉韧带翻修和半月板修复,总花费41000多元,社保报销18000元左右,个人自费支付了23000多元。在此非常不解的是,本人明明是工作期间再次膝关节受伤,医院检查后也认为需要入院治疗,而康怡医院的所谓法医却认为不需治疗(该院连磁共振都没有,CT根本看不到韧带和半月板损伤),社保部门根据康怡医院的所谓法医鉴定不予通过工伤,导致最终只能本人自掏巨额治疗费用,本人明明符合条件却被工伤拒之门外,工伤保险就是这样保障工伤员工的吗?!恳请领导明察,还我应得的工伤待遇!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来信反映的情况,我局及时向高埗社保分局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来信人反映的部位旧伤复发,经市劳鉴委鉴定确认不符合旧伤复发情形,故其所反映主张不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