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陌上尘: 我想问一问跨省异地社保转接如何办理?我在其他省从96年一直交社保到2008年,2008年起在东莞开始交社保,因户口不在东莞,我想咨询一下,假如我想退休后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金,如何办理相应的社保转接。谢谢!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发[2009]66号)的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将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户籍地或待遇领取地。参保人需在原参保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一份,在新参保地建立保险关系后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余下的转移接续手续由两方社保经办机构处理。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