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莞籍退伍军人民1999年十二月入伍2001年十二月退伍。根据相关规定入伍年限等同交社保年限。我到镇社保局问他们也不能给我完美答复我。我想问我社保年限能加上当兵年限吗?如果可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资料。谢谢!
答: 您好,您在“阳光热线”留言已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13号),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尚未参保缴费的,可持经退役时安置接收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军龄情况审核表》和干部复员证明或退役转业证明、户口本,到其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军龄登记手续。如您属于此类人员,可按此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感谢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