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xfs: 我于2013年9月在东莞寮步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6平米的商品房,这是我唯一住房,当时的契税为3%,合同总价为575280元,折合每平米为7569元。
请问:我的情况是否符合退税条件,如果符合我应该怎么样去退税?
答: 根据财税[2010]94号文的规定,2010年10月1日起,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我市的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住宅小区(含所有住宅)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的;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3.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10月22日止(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住房交易单价符合东建房〔2012〕4号文规定的标准,单价=转让价格/单套建筑面积。寮步镇标准为实际成交价格低于6000元/平方米(含本数)。
您所购买的住房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因此不能享受相关契税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