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郑小姐: 银行放贷前母公司把资金放贷给子公司,子公司产生的利率可否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前扣除
答:   答:母公司将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或者信托方式借给子公司,如果项目公司发生的利息支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扣除,即母公司委托的银行贷款或者信托机构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金融机构,同时,其利息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