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小姐: 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我们是南城学位房的家长,之前买房就是为了开发商承诺的南城阳光中心学位,开发商提供了政府的相关文件证实了学位房的真实性,为此我们家长倾尽所有来买房,13年政府出台南城取消购房入学政策,但给予了3年的过渡期,即2013年-2015年,但14年南城宣教办在最初的入学通知中给予210名适龄儿童不到100的学位,业主经历了艰辛的维权才取得应有的学位,今年至今为止南城宣教办的入学通知迟迟未公布,我们家长在教育局的网站咨询,回复是根据《义务教育法》要先满足户籍生和积分入学生后才会考虑购房入学生,那么我们家长们有如下疑问:1、是否能公示就近入学的户籍生和积分入学生入读学校和数量及南城每所学校的招生数量;2、说明15年前楼盘生全部入读公立小学的依据;3、解释政府给予购房送学位3年过渡期的定义及意义。地产摸底统计今年的适龄入读儿童近200名,家长们的所有希望都寄托于政府,因为政府承诺的3年过渡期!因为购房时亲眼所见的政府承诺学位的相关文件!因为已倾尽所有买房别无退路!!!!请给我们家长们一个合理的答复,谢谢!
答: 根据我市现行的“二级办学”教育管理体制,各镇街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是由各镇街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具体招生工作安排。经了解,除了全市统一安排的新莞人子女积分入学工作启动外,南城区今年的秋季招生工作(包括户籍学生、符合政府优惠政策群体、楼盘生等群体)还没正式开始,有关的招生方案也正在制定中,估计4月中下旬左右向社会公布,建议来信人密切留意南城区有关招生信息公布。其中,有关购房配套学位的入学要求,均按南城区当年与楼盘签定的协议内容执行入学手续。同时,南城区已要求房地产发展商每年要向业主如实公布楼盘协议配置学位情况,建议来信人或其他有关业主可向发展商了解楼盘协议配置公办学校学位使用情况,剩余学位数量等。
同时,趁着这个机会,我们也提醒各家长,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入学以学生户籍为依据,就近免试入学。目前,确实还有个别镇街在解决完户籍学生后,根据学位实际,适当解决辖区内部分楼盘业主小孩入学问题,而这些镇街大多是早年辖区内需要入学的户籍适龄儿童人数不多,学位比较充足,因此当地政府经过研究,与部分房地产商签订协议,解决部分符合条件的业主小孩入读当地公办学校。但自2009年积分制入学政策实施后,很多镇街已经取消了买房配送学位的做法,只是把购房作为积分入学的其中一个项目。目前还有“买房送学位”的镇街(如南城、莞城、东城等)主要是履行早年签订的协议,业主可按协议内容申请入学。如果房地产发展商与业主协议的内容无法兑现的,业主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