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急的家长: 杨局长:随迁子女初中升高中的报考条件的居住证年限能否取消,很多家长住了很多年但没办理,搞的孩子没办法报考普通高中。孩子的成绩又很优秀,对孩子是很不公平的。最起码报考明办学校不要受到限制。
答: 根据国家和省的“异地中考”政策规定,市政府于2013年4月3日公布了《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在我市报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升学考试的随迁子女,在填报志愿时,均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报考普通高中的,须提交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后才具有报考普通高中资格。也就是说:如果随迁子女希望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包括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都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经过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才能报考我市普通高中。市教育局于2013年4月初先后下发了相关的认定细则,明确受理时间及认定条件。这些政策在2013年4月初都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进行了广泛的报道和宣传,并为此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同时,市教育局通过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各学校将此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其中要求办理居住证,是因应上级文件的要求,为规范城市管理而设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