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芍卿: 我在东莞市塘厦买了一套学位房,所购房都是为冲学位而来的,我们业主家长认为2014年的可以入学,我们2015是政策过渡的最后一年,也一定可以入读,我请问教育局的各位领导,我符合积分条件今年积分人数多积分就高不就低的分配情况下·填的旁边小学能给安排在就近入学吗?
答: 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七点“通过积分制被公办学校或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录取的新莞人子女,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分别安排入读辖区内的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建议来信人详细咨询塘厦教育局有关今年塘厦镇积分入学学位供给情况以及学位分配办法(咨询电话:8203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