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的中二教师: 对于东莞市企石中学岗位聘用计分方法存在缺陷的反应以及改进建议:
如题,如图片如示。计分方法存在以下两点问题:
1.方法中第〈1〉点与第<2>点的年限几乎重合,造成同一要素重复计分。第1点中关于已聘任的专业技术年限,对于一个本科毕业生来说,基本上绝大多数教师都会在毕业后见习期一年后取得初级(助理级)职称的聘任,这与第2点中的教龄几乎重合,相差只有一年。
2.计分方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已经评上但没有被聘用这一时间因素。这样的计分方法会造成这样的后果,一个教龄较长但一直没有评上中级职称的教师,如果某一年被评上了,就可以先于那些早早被评上中级但无奈于单位没有编制在苦苦等待的教师而被聘用。
基于以上两点,本人大胆建议修改第<1>点中的已聘任专业技术年限,改为已评上高一级称职但没有被聘用的年限,分值不变。
这样就可以综合考虑教龄与评上高一级职称但没有被聘用这两个要素。希望领导关注,谢谢
答: 按照目前政策,教师聘用由用人单位实施。具体聘用方法的制订由学校草拟初步方案后经征求教师意见,由学校教代会通过实施。我们已将该意见反馈给企石中学。您也可以直接向学校提出相关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加强对学校制订聘用方案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