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 : 1、镇区户籍能否跨镇入学;2、夫妻一方东莞户籍,小孩是其它市户籍,小升初能否上公办中学?
答: 回复:1、根据《义务教育法》,户籍学生的入学是按照其户籍所属的学区就近免试入学。考虑到我市确实有部分本地户籍学生随父母在非户籍地生活,今年,我局要求各镇街在解决完户籍学生和积分入学的新莞人子女入学后,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提供部分学位解决有跨镇街入学需求的本地户籍适龄学童入学。如申请的人数超过学位供给数,当地教育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申请条件(如工作单位证明、参保年限、居住证明等),通过抽签、电脑派位等形式确定录取名单。由于跨镇街入学的公办学位有限,如来信人在非户籍地所属的镇街申请不到公办学位,但确实需要在居住地附近入学的,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我市民办学校就读。
2、从去年起,我局已要求各镇街统筹辖区内公办学位资源,积极解决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地户籍,小孩是非本市户籍,需要申请入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问题。来信人可以联系户籍地所在镇街的教育部门,了解具体办理的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