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群众路线: 东莞理想电子有限公司不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姿态,对这方面的投诉他们一点儿也不怕。 我从2013年5月至2014年10月在理想工作,解除合同时,我要求他们补偿住房公积金时,他们的管理人员咆哮地对我说:公司不买住房公积金,也不惧怕你投诉。对这样没有社会责任没有守法意识的企业,是谁给了他们超越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 如此逻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是也没有必要存在?对于不守法还强辞夺理的黑心企业,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他们不法行为,就没有强制措施或处罚办法吗?
答: 你好!我中心会对所反映的企业进行调查取证,若该企业没有开户缴存,我中心会责令企业为符合缴存条件的职工开户缴存公积金;若该企业已开户缴存,我中心会联系企业跟进和督促企业落实住房公积金全面缴存工作。但是,若职工要主张个人权利,应由职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否则我中心不能核实你与该企业的劳资关系,因而也不能强制企业为你缴存。希望职工积极配合我中心工作,提供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有效工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政策法规科或(塘厦、常平、虎门、石龙)四个办事处反映情况,以便我中心立案调查处理,更好地维护职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