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51898wzcalm@163.com: 想咨询一下王海明主任,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强制性的缴纳?东莞的企业没有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贵中心有没有采取一些措施?东莞没有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有多少?希望你们统计公布出来。对于这些企业的员工,他们采取何种方式维权,才有效?如果住房公积金没有强有力的保障,并且很多企业主都认为没有什么大不了,那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法治东莞变成了口号,更气的是明明是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却被黑心老板说成我们没事找事?员工得找个说理的地方去呀?
答: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对单位和职工均是强制执行的。近年我中心不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增加公积金制度的威慑力。2013年中心对73个单位立案,为42名职工追缴,共发出督缴及责令文书101份,对4个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2014年对94个单位立案,为99名职工追缴,共发出督缴及责令文书255份,对1个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2014年很多经责令后仍未改正违法行为的单位将在2015年进行行政处罚。每年我中心都会根据职工的投诉、举报、反映进行行政执法,也会对部分行业和规模较大的企业进行常规核查,发现违法行为的,我中心会责令单位限期履行法定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将实施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需要维权的职工可向单位或工会反映,自行或通过工会与单位协商,如协商不成功,可到我中心举证投诉,我中心会依法处理。职工向我中心反映的渠道很多,有留言、阳光热线、政府信箱、中心窗口及其他公开的途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