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老工友: 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想把公积金取出来,但办事人员说购房发票和房产证地址不一样,不行.是的,本小区地址听说是改过两次,购房是已到社区和区政府部门盖过章证明过了,否则,房子也过不了户,拿不到证啊!当时留有证明复印件,可办事员又说,要原件,重新盖章!,,,盖一个章要等多少天?请多少天假?跑多少地方?为什么改地名这些政府部门的行为要老百行来“找证明”,为什么我门的自己的钱这么难拿出来?!
答: 你好!房产证与发票地址不一,不能核实发票是否对应于房产证,申请公积金提取,必须要提供发票对应于该房产的证明,可由社会事务办或派出所出具房屋地址变更证明,如不能提供原件,可在复印件上加盖证明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