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先生: 反映自己也遇到监管局监督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答: 龚先生:你好!根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食药监管【2011】505号)的规定,对已受理的投诉举报按重要投诉举报和一般投诉举报分类办理,投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协调、审查、反馈等环节,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全部办结。由于目前我局各分局执法人员数量少,监管对象多,日常检查任务繁重,在接到相关投诉时,对于一般投诉举报未能立即安排人员前往现场处理,但一定会尽快调查处理,希望您能谅解。今后,我局将通过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等措施,及时调查处理各种投诉举报,切实保障市民饮食用药安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