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边的云: 举报2手房买卖做阴阳合同,买方。卖方,中介各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已经成交,新的房产证也出来了,买卖双方约定一切税费由买家承担。)另外举报方有什么奖励?
答: 答:所谓“阴阳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其中,“阳合同”是给房屋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主要为达到少缴税费或骗取贷款等非法目的;“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的真实合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阳合同”因属于属于无效合同。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同时,由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此之前早有明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不得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故中介机构的违规操作也将受到惩罚。因此,无论是二手房买卖当事人,还是中介经纪机构,均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如实申报交易价格,杜绝签订“阴阳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