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白山老妖: 我多次写信反映常平丽景花园希望政府依法指导成立业委会的事情,市房管局回信说我们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也说会跟常平房管所交代跟进。但是每次都被当皮球踢,我们业主代表多次去常平房管所提交资料,但常平房管所要求我们提供交付使用过半证明。我们小区现在连开发商都宣布破产了,上哪去提供?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交付使用过半证明应该是开发商在交付使用过半后主动提交给镇政府的。于是我们多次去镇政府寻求帮助,镇政府说这个过半证明在常平房地产公司,于是我们又去房地产管理公司,但房地产管理公司说这个证明要我们找开发商提供,他们没有。于是我们被当皮球一样,在各个部门之间踢来踢去。请问局长大人3个问题,1、我们小区的红线规划图内的所有土地均已开发完毕,交付使用明显过半,为什么还要提交这个证明?2、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交付使用过半证明是开发商提交给当地政府以及主管部门的,为什么要把政府该干的工作,推给业主去干?3、常平丽景花园需要成立业委会,这是一个几万人居住的小区,究竟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能不能依法指导我们成立小区?如果能,请问如何实施?
答: 答:你好,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 “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之一的,均可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经与属地房管所确认,申请人可以到常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交付使用过半证明书。 物业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具体程序,请业主到当地房管部门查询或者登录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查找《东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若干规定》文件,了解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