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 主持人好,各位消防局的领导们好,我给消防局的领导们提个意见:最近还是能感觉出来消防部门对各工厂的消防安全检查的力度,但是希望你们的检查能够是突击的,而不是提前通知工厂和辖区,这样的话感觉你们是在走形式,而工厂接到通知就是提前把消防隐患给整改了,为的是应付检查,而不是真正的落到实处,因为你们检查完后厂里消防又是很乱的……
答: 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目的在于督促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监督检查通知辖区村居和单位是工作的需要。东莞市公安消防局设立了火灾隐患举报中心,您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件等形式举报投诉火灾隐患。举报电话为96119,受理时段为全天24小时;举报信箱地址为:东莞市莞长路立新路段23号东莞市公安消防局;举报邮箱地址为dghzyhjb@sina.com。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消防部门会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会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核查后,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